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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黄海飞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产险[2011]114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黄海飞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1〕1140号)


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拟任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予以核准的申请》(日财(中国)办发〔2011〕1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黄海飞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张晓梅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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