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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信委无锡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1]18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信委无锡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18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信委《无锡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无锡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经信委(2011年7月)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电力需求持续增加,电力资源有限性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矛盾及环境制约因素逐渐显现。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建设节约型社会,优化用电方式,提高能效,节约能源,确保经济发展、电力供需平衡和保护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全社会面临的重要任务。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现根据国家发改委《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0〕2643号)和工信部《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产业政策〔2011〕4号)精神, 就我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电力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能源基础,节能、节电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电力需求侧管理就是在政府法规和政策的支持下,采取有效的激励和引导措施以及适宜的运作方式,引导电力用户改变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和保护环境,实现社会效益最好、成本最低电力服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我市是一个资源匮乏、一次能源完全依靠外地供给的城市,“十二五”期间又将面临突出的电力供需矛盾。为此,要充分认识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技术、经济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统筹协调电力资源配置,通过优化用电结构、转变用电方式,实施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电力资源配置向高技术、高效率、高附加值领域转移,以较低电力消费增长创造更多的增加值产出,实现发展过程的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于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中介组织积极参与,全力倡导科学用电和节约用电。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用电结构优化,发展方式更加科学,电力等生产要素配置更加合理;电能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单位电耗增加值高的产业快速发展;节电高效的先进工艺、技术应用更加广泛;工业用电占全社会用电比重逐步降低。

到2015年,努力培育1至2个带动效应显著的市级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区;“十二五”期间,每年建设一批示范效应显著的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政策,保障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序推进

各市(县)、区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意见、规划,制定和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机制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负荷管理目标和节电目标。各地要从促进科学、节约用电着手,加快实施一批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示范项目,全面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健康发展。

(二)制定有序用电预案,保障电力供需平衡

根据每年的电力供需形势和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的统一部署,科学编制《无锡市有序用电预案》。在确保满足维护社会秩序、避免发生人身或重大设备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居民生活、医院、学校、党政机关、部队等重要用户用电的前提下,努力控制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用电需求,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坚决抑制淘汰类项目的用电需求,促进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三)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

1.供电企业要制定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每年的节约用电量指标原则上要高于本企业上一年度销售电量的0.3%、节约电力负荷指标原则上要高于本企业上一年度最大用电负荷的0.3%。要积极采用节能变压器,合理减少供电半径,增强无功补偿,引导用户加强无功管理,稳步降低线损率。要充分利用负荷管理系统,加强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的采集、分析,负荷监测能力要达到无锡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70%以上,负荷控制能力达到无锡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10%以上,100千伏安及以上用户全部纳入负荷管理范围,为电力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

2.加快推进工业领域节电技术改造。要在冶金、化工、建材、机械、电子、纺织等重点行业和企业推广节电技术改造。鼓励企业采用高效风机、水泵、电动机,节能变压器等节电设备与应用技术,改造耗电设备和工艺,淘汰低效落后用电设备,提高用电效率;使用变频调速器等辅助设备,改善系统或设备运行效率,节约电量;引导企业合理配置无功就地补偿、智能控制、谐波滤波器等节电控制技术和产品,改善电能质量;鼓励企业通过热泵、微波、远红外脱水烘干技术等先进技术改造生产工艺,提高能效和产品质量。

3.大力开展大型公共建筑空调、照明系统节电改造。鼓励和支持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医院、会议中心、办公楼等的中央空调系统进行高效制冷(热)、送水和送风技术的节能技术改造。鼓励使用冰蓄冷空调技术,并积极鼓励使用天然气、热力和采用溴化锂空调技术替代电力空调系统的改造。大力推广采用绿色照明技术、产品。

(四)积极引导企业改变用电方式提高用电效率

引导满足条件的电力用户利用国家制定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移峰填谷”,充分用足低谷电,减少用电成本,优化用电方式,合理用电、科学用电。

(五)积极推进以信息化带动企业节电

积极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着力引导工业企业利用信息化技术,推动节电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提升; 建设企业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利用计算机控制技术对企业进行综合能源管理,优化用电方案;依靠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生产用电管理效率,促进节电技术和设备优化升级,使现代信息技术成为工业节电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六)建立健全企业用电管理机制

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内部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用电管理机制。督促企业特别是高耗电企业加强产品单位电耗限额管理,加快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更新和改造,优化企业用电方式,提高企业电能利用效率。重点耗电企业应设置用电管理岗位,强化人员培训,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各地区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对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工作的开展,做好检查、监督、协调工作。要积极发挥能源服务中介机构在信息、方案设计、选择技术设备和投资等方面的优势,对用户进行宣传、培训、成套服务。

(二)加强监督管理

各地区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节电检查和用电检查,依法对重点用电单位用电状况进行监测,督促重点用户制订节电专项实施方案,落实各项节电措施,并做好节电示范项目及改造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推广工作。各重点用电大户要加强高耗电产品的用电及电耗管理,建立基础台账资料,认真做好统计分析,主动实施节电项目改造,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加强政策激励

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本地区内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典型示范项目的实施。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资金补贴办法,充分利用好省下达给无锡市的差别电价资金以及电价外附加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资金,对节电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及节电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给予重点支持。

(四)加强舆论引导

各地区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意义、作用,推广节电技术、产品和成功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培训等工作,普及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基本知识,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用电理念,形成有利于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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