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关于做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从2011年8月开始,对全部达标企业实施以统计调查对象为核心,整合现行报表制度,消除重复布置重复统计现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数据采集方式统一组织管理、统计资源共享的 “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市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涉及企业2577家,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02家、资质内建筑企业866家、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428家、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212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64家、其他第三产业单位(能源)5家。
二、实施时间
第一阶段:2011年8月至12月,为双轨运行阶段。网上直报和纸质报表相结合,网上直报企业达到98%以上。
第二阶段:2012年1月起,为正式运行阶段。全部实行网上直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实施“企业一套表”是统计调查流程的系统再造,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转变传统统计生产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高数据质量,更有效的发挥统计数据在宏观决策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的为全市转型跨越发展服务。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真正形成“政府强力主导、部门密切协作、企业主动参与、全社会积极配合”的良好氛围,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企业一套表”改革任务。
(二)明确责任,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市、县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企业一套表”改革实施领导机构。市领导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潘保欢任组长、市统计局局长张勇任副组长,发改、经信、科技、财政、住建、商务、房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统计部门负责方案制定、业务培训、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工作;工商、国税、地税、质监部门协助调查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确定工作;发改、经信、商务、科技、住建、房管等部门协助督促对口企业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在地统计”、“在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 “企业一套表”实施工作。
(三)精心部署,确保工作措施到位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加强对“企业一套表”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检查督导,及时与统计部门协调沟通,解决对口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化牵头组织职能,细化分工,认真落实并完成好数据采集、处理软件、设备和环境部署工作,保证对企业原始数据实时抓取,全过程有效管控。
(四)提供保障,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实施“企业一套表”制度是“十二五”期间统计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国家统计局“四大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为确保我市与全省、全国同步实施,建立市、县、乡、企业四级联网直报系统,要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工作环境进行维护更新。市、县两级财政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对“企业一套表”改革本级经费作出预算安排,保证合理使用。
(五)夯实基础,确保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到位
“企业一套表”核心依托全国统一网络数据处理平台,对各级统计部门和报表企业计算机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要求较为严格。企业直报率是考核检验“企业一套表”改革进程的重要标志。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督促县乡两级机构和辖区内“企业一套表”实施范围企业在规定时间做好计算机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准备工作,确保在2011年11月前直报率达到98%以上。
(六)狠抓落实,确保数据质量审核到位
市、县两级统计部门要把数据质量控制管理贯穿于一套表工作全过程,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质量管理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其职责分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科学论证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抓好业务培训,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防止企业直报数据出现大起大落,做到月度、季度、年度数据有效衔接。同时根据《统计法》的有关要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做好报表企业催报和专业统计人员配备及网上直报工作。
各相关报表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实施工作,组织协调好本企业网上直报工作。强化统计机构,明确统计负责人,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健全统计台账,配备专用计算机,开通互联网专线,保障数据传输网络畅通。组织本企业相关统计人员按时参加统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按照规定内容和时间完成填报任务。特别在一套表实施初期双轨运行期间,既要保证电子版统计报表按时上报,又要按原报送方式和程序上报纸质报表。主动接受上级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认真执行各项统计法律法规,杜绝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现象,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