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和会议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报来申请成立广东中艺职业培训学院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同意成立广东中艺职业培训学院,具备法人资格,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广东省民政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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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申请成立广东中艺职业培训学院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同意成立广东中艺职业培训学院,具备法人资格,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