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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成立广州泛珠城市发展研究院的批复


【颁发部门】 广东省民政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王廉、丘舜平先生:

报来申请成立广州泛珠城市发展研究院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同意成立广州泛珠城市发展研究院,具备法人资格,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广东省民政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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