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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第18届运动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哈尔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哈政办综[2011]4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第18届运动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11〕4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18届运动会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哈尔滨市第18届运动会工作方案

哈尔滨市第18届运动会定于2012年2月(冬季项目)至8月(夏季项目)举行。本届运动会是我市四年举办一届的全市综合性运动会,为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全民健身条例》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坚持普及与提高、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冬季项目与夏季项目相结合,着眼于培育体育后备人才,推动体育事业发展。通过举办赛会,充分展示我市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丰硕成果,集中检验和展示全市竞技体育水平,力争把本届运动会开成节俭、规范、精彩、圆满的盛会,体现出体育的盛会、人民的节日。

二、目标任务

(一)做好竞赛组织工作

编制竞赛规程总则和单项竞赛规程,制发秩序册;组织运动员资格注册;确定各单项竞赛地点,准备竞赛器材;培训裁判员,受理运动员报名,安排比赛日程,整理、确认最高纪录,打印成绩册。此项工作由市体育局负责。

(二)搞好开、闭幕式大型活动

本届赛会开幕式在坚持隆重、热烈、节俭、精彩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各区、县(市)的积极性,选拔各区、县(市)富有特色、群众喜爱、具有影响力的节目编排到开幕式表演活动中,在展现给全市人民一台优秀节目的同时,突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开、闭幕式的编排组织和排练工作由市体育局负责,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三)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适时组织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组织受理记者报名,制发记者手册、采访证件,及时、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创造采访、信息传输、文字处理等相应工作条件;做好社会和赛场宣传布置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和市体育局负责。

(四)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做好参会人员的住宿、餐饮、迎送及票务、交通、医疗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做好运动会期间车辆调度、交通疏导等工作。此项工作分别由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负责。

(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运动会开、闭幕式、比赛场馆、赛会驻地、新闻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制作工作证件,确保运动会安全、顺利进行。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和市体育局负责。

(六)做好财务、审计工作

制定运动会各项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做好预决算,落实运动会资金,加强资金使用和资产审计。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体育局负责。

(七)开展道德风尚评比工作

制定体育道德风尚评比办法,做好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工作。此项工作由赛会体育道德风尚评比委员会负责。

三、参赛办法

以区、县(市)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参加比赛。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7月-2012年1月)。制定运动会总体工作方案、各工作部门工作方案和体育道德风尚评选方案;确定经费预算;成立各项目竞赛委员会,做好冬季项目竞赛组织与实施的准备工作;确定开、闭幕式方案;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赛前宣传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2年2月-2012年8月中旬)。组织各项目竞赛。本届运动会共设27个竞赛项目,2012年2月初进行越野滑雪、高山滑雪、冰球、速度滑冰、短道速滑、冰壶、花样滑冰、u型场地单板雪上技巧等冬季项目竞赛;5月至8月进行田径、举重、摔跤、柔道、游泳、射击、跆拳道、乒乓球、篮球、武术、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围棋等夏季项目竞赛;4月落实开、闭幕式工作任务,组织排练;8月中旬举行运动会开、闭幕式。

(三)总结阶段(2012年8月至2012年9月末)。形成工作总结。完成财务审计和有关资料、图片归档等工作。

五、组织领导

成立哈尔滨市第18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名誉主任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林铎担任,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张显友担任,执行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宫喜庆、市体育局局长张天波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审计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及区、县(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下设综合部、竞赛部、大型活动部、宣传部、安全保障部、场馆保障部、财务审计部,负责运动会的有关具体工作。成立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委员会,负责赛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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