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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熊新光同志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发[2011]4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熊新光同志任职的通知
(沪府发〔2011〕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熊新光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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