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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副秘书长蓝军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11]10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副秘书长蓝军工作分工的通知
(吉政办函〔2011〕10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政府同意,对省政府副秘书长蓝军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协助马俊清副省长处理食品安全方面工作。主持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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