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1〕1205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郎坤财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阳光人寿〔2011〕162号)收悉。经审查,同意郎坤担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