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延长青岛大珠山等4处收费站和沈海高速烟栖段等5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颁发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11]18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延长青岛大珠山等4处收费站和沈海高速烟栖段等5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
(鲁政字〔2011〕184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

你们《关于延长部分公路收费期限的请示》(鲁价费发〔2011〕1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延长青岛大珠山收费站收费期限1年5个月;延长国道206昌邑收费站等3处收费站收费期限5年。

二、同意延长沈阳-海口高速公路烟栖段等4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5年;延长沈阳-海口高速公路栖莱段收费期限4年3个月。

你们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和技术措施,加强道路管理,提高还款比率,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附件:1.普通公路收费站延期收费表
 2.高速公路延期收费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普通公路收费站延期收费表

收费站

编号

收费站名称

所在

路线

收费站

站址桩号

延长收

费期限

收费期限

69

青岛大珠山收费站

g204

k282+371

1年

5个月

2012年1月1日-2013年

5月9日

112

国道206昌邑收费站

g206

k230+749

5年

2011年8月1日-2016年

7月31日

104

309国道文登收费站

g309

k48+994

5年

2011年10月1日-2016年

9月30日

113

省道254阳谷收费站

s254

k151+910

5年

2011年9月1日-2016年

8月31日



附件2:
高速公路延期收费表

序号

现路段名称

延长期限

收费起止时间

1

沈阳-海口高速公路烟栖段

5年

2011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2

沈阳-海口高速公路栖莱段

4年3个月

2011年9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3

沈阳-海口高速公路青岛段

5年

2011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4

沈阳-海口高速公路日照段

5年

2011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5

青岛前湾港区2号疏港高速公路

5年

2011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