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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服务富士康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湘政办函[2011]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服务富士康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湘政办函[2011]8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南省服务富士康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肇雄 省委常委、长株潭试验区工委书记

副组长:刘岳辉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谢超英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刘 捷 省商务厅厅长

李湘宁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廖克勤 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

蒋新建 省广电局副局长

成 员:王 键 省教育厅副厅长

黄新亮 省高新办主任

欧阳煌 省财政厅总经济师

刘正华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颜学毛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刘丽华 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钟油子 省国税局副局长

杨德光 省地税局副局长

李 沐 省工商局副局长

陈仲伯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张立东 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徐双荣 省政府口岸办主任

王利民 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副主任

刘春鸣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熊松海 长沙海关副关长

谢建军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张瑞怀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副行长

刘向群 湖南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谭克涛 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刘少阳 省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蒋新农 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 果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副行长

文树勋 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邓 柯 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湖南省服务富士康项目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刘岳辉负责总协调,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廖克勤负责总联络。在深圳富士康总部设湖南省服务富士康项目联络组,由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副主任王利民兼任联络组组长。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行文,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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