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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11]6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渝府发〔2011〕6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重庆市社会事业发展
“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

《重庆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制定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明规划期内政府在教育、卫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人口、民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工作重点及政策取向,是政府在社会事业领域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指南。

一、“十二五”社会事业发展的基础

“十一五”期间,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各项社会事业取得全面进步,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实现,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为“十二五”全市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设施建设获突破。“十一五”期间,重庆大剧院、科技馆、大学城竞技训练中心、大田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重大设施相继建成投用;“十大公共医疗卫生工程”、国泰艺术中心、群众艺术馆、国际马戏城等重点项目相继开工。大学城基本建成,13所高校顺利入驻;45所大专院校完成搬迁或就地扩建;全市高校总建筑面积扩大了5倍。在全面完成了中小学校校舍排危任务的同时,启动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成了三峡库区学校迁建任务。城乡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增长了11.5%。区县图书馆、文化馆和体育场馆全面提档升级,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从0.53方米提高到0.9平方米。千人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从2.05张增长到3.14张。养老床位数从5.1万张增长到10万张。

公共服务提水平。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70.9%,“两基”目标、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比例达到90.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0%,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了9年。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本覆盖城乡,20户以上自然村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提高到95.71%和97.39%。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人口占比达到40%,国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到87.6%。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数分别提高到1.36人和1.13人,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8.01/10万人,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5岁。救助、福利、减灾等社会救助水平大幅提升,民间组织、婚姻收养、殡葬、拥军优抚安置等社会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统筹改革出成效。在全国率先偿还了“普九”历史欠债,率先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全覆盖”,率先试行了免费中职教育,率先解决了上万名农村代课教师问题。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组建了重庆演艺集团,51个图书、音像电子、互联网、出版发行等单位的转企改制。医药卫生体制“五大”改革成效显著,率先建立全国第一家药品交易所,率先兑现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建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17所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顺利启动。

市场机制增活力。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十条政策”,创建了教育担保公司,推动民办教育大发展。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已达3392所,在校生68.05万人,位居西部前列。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230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26%以上。重庆广电、出版、报业、演艺、新华书店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电影、动漫、网络、移动电视等发展迅速,培育出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6个。体育健身市场逐渐兴起,审批备案体育健身企业达165个,体育经营许可23家,成立了体育类民办非企业24家。民营医疗机构(不含诊所)已达270家,床位数达到0.91万张。民营养老机构已达155家,床位达到1.9万张。

“十二五”时期,民生导向发展之路引领“五个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结构实现战略性调整,财政收入将随经济发展同步快速增长,社会事业发展的财力支撑将更加厚实;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推动贫富、区域、城乡“三大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支撑将更加有力;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改革将使政府公共职能得到明显加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得到创新,社会事业发展的体制支撑将更加完善。

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重庆当前社会事业发展水平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公共服务仍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主要表现为:社会公共服务资源总量不足,供需矛盾突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公共服务水平仍然较低,城乡和区域之间差距仍然较大;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突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推动社会结构变迁和人口流动导致的新问题、新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社会管理体制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加速转型的客观要求。

专栏1
重庆市“十一五”各项专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序号

指 标 名 称

2005年

实 际

2010年

目 标

2010年

完 成

指标

属性

人口

结构

1

人口自然增长率(‰)

3

4以内

3.7

约束性

2

常住人口数(万人)

2798

2900左右

2884.6

预期性

3

出生人口性别比(女=100)

118.58

113

112.28

预期性

4

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

11

10.5

10.5

约束性

5

人均期望寿命(岁)

74.97

75.5

76.5

预期性

教育

事业

6

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8.13

9左右

9

预期性

7

中小学标准化率(%)

60

60

预期性

8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64

68

70.9

预期性

9

义务教育巩固率(%)

81.4

85

88.1

约束性

10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

81.3

90

90.3

预期性

11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20

30

30

预期性

医疗

卫生

12

千人拥有住院病床数(张)

2.05

2.5

3.14

预期性

13

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人)

2.49

3

3.26

预期性

14

其中: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18

1.26

1.36

预期性

15

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10万)

325.37

250

240.82

约束性

医疗

卫生

16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77.74

50以内

28.01

预期性

17

婴儿死亡率(‰)

11.51

13以内

11.29

预期性

18

“四苗”接种率(%)

92.27

98

98.87

约束性

文化

体育

19

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

92.49

95

95.71

约束性

20

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

95.96

97

97.39

约束性

21

人均享有公共图书馆藏书(册)

0.24

0.3

0.33

预期性

22

文化产业增加值(亿元)

66.7

200

230

预期性

23

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0.51

0.7

0.9

预期性

24

全市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

38

39

40

预期性

25

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

86.7

87

87.6

预期性

社会

服务

26

城乡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万张)

4.88

6

10.4

预期性

27

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12

14

18.9

预期性

28

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覆盖面(%)

50.5

80

84.3

预期性

29

农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覆盖面(%)

70

78.05

预期性

30

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

25

40

43

预期性



二、“十二五”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坚持民生为本、民生为重、民生优先,突出广覆盖、调结构、提质量、促公平、可持续的发展主线,以深化社会服务和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设施体系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并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满足人们多元化消费需求兼顾,加快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良性互动,为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基本要求是:

――坚持统筹城乡、强化基层。立足于缩小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之间享受公共服务的“三大”差距,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一体化建设,加大公共资源向三峡库区、渝东南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结合主城、区域性中心城市、区县城、中心镇的城镇体系以及“一圈两翼”区域发展格局,打破行业和地区分割,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和建设,促进资源共建共享。

――坚持“软”“硬”并举、改革创新。加强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硬件”建设的同时,加快完善人才队伍、运营管理、服务标准制定等“软件”保障,推动社会发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创新。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明确各级政府的属地责任,加强规划、投入、监测和政策支持。创新社会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形成多元参与、开放竞争的发展格局。

(二)发展目标。

实现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水平较为协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完善,设施布局进一步优化,民生改善成效显著,人民生活更加有实惠、有保障、有尊严、有自信,使重庆成为全国居民幸福指数最强的地区之一。

――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协调发展。到2015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均控制在5.5‰以内,常住人口控制在3200万人以内,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低于10‰,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8年,人口平均寿命达到77.2岁。

――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义务教育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标准化率均达到80%以上。建成“城镇15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半小时文化圈”,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99%,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全市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50%,国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到90%。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1.58人和1.41人,每千人拥有住院病床数达到4张。城镇社区服务覆盖率达到90%,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老年人口的3%。

――主体多元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取得突破,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体育产业消费热点形成,增加值年均增长5%,2015年占全市gdp的比重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民办教育在校生总数达到100万人左右。民办医疗机构体系完整,养老和社区服务业体系完善,机构培训、健康保健、体育健身等新型产业业态不断丰富。

――社会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完善,50%以上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投入社会民生领域。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保持在4%,卫生、文化、民政、计生、妇女儿童等社会事业财政性投入比重逐年提高。社会事业领域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成果,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提升。社会救助实现从扶贫济困型向民生改善型转变。

专栏2
重庆市“十二五”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 标 名 称

2010年

实 际

2012年

计 划

2015年

计 划

指标

属性

人口

结构

1

人口自然增长率(‰)

3.7

5.5以内

5.5以内

约束性

2

常住人口数(万人)

2884.6

3000以内

3200以内

预期性

3

出生人口性别比(女=100)

112.28

112以内

110以内

预期性

4

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

10.5

10.3

10

约束性

5

人均期望寿命(岁)

76.5

76.8

77.2

预期性

教育

事业

6

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

4

4

4

约束性

7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8

13.2

13.8

预期性

8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

10.8

12

预期性

9

中小学标准化率(%)

60

70

80

约束性

10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70.9

75

80

约束性

11

义务教育巩固率(%)

88.1

90

95

约束性

12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

90.3

95

98

预期性

13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30

35

40

预期性

医疗

卫生

14

城市/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

30/25

50/40

80/80

约束性

15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

90

92

95

约束性

16

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人)

3.26

3.4

3.75

预期性

17

其中: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36

1.43

1.58

预期性

18

注册护士数(人)

1.13

1.19

1.41

预期性

19

千人拥有住院病床数(张)

3.14

3.3

4

预期性

20

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10万)

240.82

235

230

约束性

21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28.01

25

20

约束性

22

婴儿死亡率(‰)

11.29

10

8

约束性

23

“四苗”接种率(%)

98.87

98

98

约束性

文化

体育

24

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

95.71

98

99

约束性

25

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

97.39

97

99

约束性

26

人均享有公共图书馆藏书(册)

0.33

0.45

0.8

预期性

27

社区文化中心/村文化活动室达标率(%)

90/80

100/100

约束性

28

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0.9

1.1

1.5

预期性

29

全市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

40

47

50

预期性

30

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

87

88

90

预期性

社会

服务

31

城乡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万张)

10.4

16

20

预期性

32

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18.9

22

30

预期性

34

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覆盖面(%)

84.3

88

95

约束性

33

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

43

50

60

约束性

35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比例(%)

50

54

65

预期性



三、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

把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着力制度设计、系统规划、整体推进,建立符合市情、覆盖城乡、比较完整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有利于保障供给、服务优良、公平高效的长效机制。

(一)均衡发展城乡基础教育,实现“学有所教”机会均等。

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为重点,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教育体系。实施《重庆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普及普惠性学前教育,重视婴幼儿早教指导服务机构建设。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以区县(自治县)示范幼儿园为引领,实现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城市学前教育资源基本满足入园需求,妥善解决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入园问题,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校安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当年新增危房做到当年排除,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得到全面加固,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优化中小学校布局,实现“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大班额”问题、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得到全面满足。加强教育城域网、校园网、校园数字化建设,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建设,按标准配备中小学图书室图书,城乡中小学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差距缩小,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薄弱学校得到有效治理。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快市级、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区县(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逐步提高特殊学生接受各阶段教育的比例。

(二)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改善“病有所医”条件。

按照“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社区”的要求,加强以区县(自治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协作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的公平性、可及性和质量水平。以23所区县级三甲医院创建为引导,确保每个区县(自治县)至少建成1所二甲以上综合医院。在区县(自治县)中医院建设10个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中心,建设5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按照“一乡镇一卫生院、一街道一中心”的要求,实现所有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主要基本医疗设备配备达到国家标准。统筹推进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实现“一村一室”,按需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形成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40分钟服务圈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分钟服务圈。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建设和完善方便快捷的应急救治、转诊网络和远程医疗卫生系统。扩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解决好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完善基层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夯实“民有所乐”公共平台。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扩大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供给。深入实施农村广播“社社响”、电视“户户通”工程,实现全市广播、电视全覆盖。实施重庆市级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开展54个高山发射台站、34个区县(自治县)广播电视台、839个乡镇广播电视站达标建设,使群众能看到包括中央、重庆、本地节目在内的标清数字电视。推动区县(自治县)图书馆、文化馆全面达到国家等级标准,实现每个区县(自治县)都有影剧院,多数区县(自治县)有博物馆、特色文化街区和文化广场,为文化馆、图书馆和部分博物馆配备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车、流动展览车。全面推进电影惠民放映工程。加快街道文化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广场、文化公园建设,完善社区文化服务网络。实现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全覆盖,把农家书屋打造成为农村居民学习、培训的基层阵地。在村民小组、城镇小区实施城乡阅报栏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农村文化中心户建设工程,实现1村(社区)1书屋,1村1户以上文化中心户,满足农村半小时有效文化服务需要。着力完善全民健身设施体系,继续实施“雪炭工程”和新农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50%以上的乡镇要有健身广场,80%的社区至少配备一套健身路径,有条件的行政村建成一个篮球场和两张乒乓球台。构建起以区县(自治县)为中心,街道(乡镇)为基础,方便社区居民日常体育锻炼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网络。

(四)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增强“老有所养”服务能力。

按照“集中与分散结合、政府与市场联动”的原则,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骨干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龄群体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加快实施银发养老工程,重点保障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中低收入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需求,兼顾全社会有需求的老人。将无偿服务、低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全面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业。制定统一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办法,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以国家级养老服务示范机构、市级福利机构建设为引导,实施“一所一院一中心”计划,实现每个社区拥有一个托老所、每个乡镇拥有一个敬老院、每个区县(自治县)拥有一个福利中心,改善和提升现有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社区养老机构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保健、日托照料等服务条件和功能,扩大养老服务容量。鼓励社会力量以独资、合作、参股等方式,通过新建、改扩建、租赁或购置等方式建设一批综合性福利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设施,力争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

(五)完善救助体系,提升“困有所济”保障水平。

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原则,保障城乡特殊困难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与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相衔接的,惠及全民、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与救助帮扶联动机制,稳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不断缩小城乡、区域之间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差距。积极创造条件,帮助有条件的困难群体通过就业摆脱贫困。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覆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过程,确保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健全城乡基本医疗和重大疾病救助制度,年惠及能力达到300万人次。积极推进城乡低保和低收入群体教育救助、法律援助。对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临时救助年惠及能力达到50万人次。加快军供设施建设,加大烈士纪念设施、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休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实施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工程,建成中央在渝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市级储备库,在每个区县(自治县)建成1个储备点,规划建设城乡应急避灾场所。完善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制度,确保灾后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临时上学点、有病能得到及时救治。加强城市公益性救助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障水平。以“儿童爱心庄园”为示范,加快完善区域性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站、精神病院等设施体系建设,增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能力。

专栏3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工程

学有所教工程:到2013年,新建和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700所,确保每个乡镇有1所中心幼儿园或中心小学附设幼儿园。到2015年,新建234所中小学,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400所,完善200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功能配套建设,全面消除中小学危房。完成西藏中学、少数民族地区薄弱学校治理。新建15所高水平寄宿制高中。新建2所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2个特殊教育中心,22所特殊教育学校。

病有所医工程:完成311个乡镇卫生院和5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造升级23所区县(自治县)医院,创建13所区县(自治县)三甲医院。在区县(自治县)中医院建设10个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中心,建设5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民有所乐工程:建设34个区县(自治县)影剧院(主城6区除外)和839个乡镇影剧院、改扩建18个区县(自治县)图书馆和25个区县(自治县)文化馆,建设20个区县(自治县)博物馆。实施54个高山发射台站、34个区县(自治县)广播电视台、839个乡镇广播电视站达标建设,广播“社社响”电视“户户通”工程。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流动文化设施配送、农村和社区电影惠民放映、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五送”活动、文化消费关爱活动。实施基层文化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实现村(社区)书屋和村文化中心户全覆盖。在村民小组、城镇小区每年建成5000个城乡阅报栏。完成100条全民健身登山步道、150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500个社区健身路径工程。

老有所养工程:新建和改扩建2000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所(中心)。新建、改扩建城市社会福利中心30个、农村敬老院350所。实施第一福利院、第二福利院三期和第三福利院改扩建工程,迁建市中西医结合康复医院。引导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6万张。

困有所济工程:改扩建10个区县(自治县)救助管理站,新建10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成铁山坪“儿童爱心庄园”和6个区域性儿童福利院,新建25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重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重庆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区县(自治县)建设100个公办或民办公助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建立500个残疾人日间照料站。建设国家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市级救灾物资综合储备库,每个区县(自治县)建成1个储备点。新建重庆东站一级军供站、重庆兴隆场二级军供站和江北国际机场军供保障点。改扩建48个区县(自治县)军休所。新建或改扩建7所优抚医院、29个烈士陵园以及4.7万户优抚对象住房(优抚家园)。



四、提升人口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市

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依托主城教育资源优势,做大做强两江新区国际教育开放平台、6大区域中心城市教育板块和区县(自治县)教育精品工程,构筑成渝经济区教育协调发展新格局,基本建成长江上游教育中心和西部地区教育高地。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

(一)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打造西部教育高地。

提升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完善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健全幼儿园准入制度,促进基础教育向学前教育延伸。建立义务教育质量标准、检测和保障体系,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统筹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以加快发展渝东北和渝东南地区高中阶段教育为重点,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改革,探索发展普职融合的综合性高中学校,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多元化发展。到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阶段的比例达到98%。

做大做强职业教育。立足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按照“一圈两翼多组团”的总体思路,形成“资源相对集中,基本覆盖全域”的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显著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按照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实现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定位明确、错位竞争、优势互补、有序发展的专业布局,逐步形成优势突出的区域专业簇群。以提升职业学校基础能力为核心,重点支持建设100所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含县级职教中心等)基础能力建设,在主城区外环区域及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永川区等区县建设10个区域性、开放式、资源共享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组织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重点项目(“园校互动”办学模式改革),采取合并、整合、新建等措施,通过“办校入园、引厂入校”,建设16个职业学校与产业对接,生产经营与技能人才互动,资源共享、校企融合的创新型职业教育园区,推动职业学校与工厂企业融合办学。科学设置农林畜牧、环保节能、现代物流等应用型高职院校。继续实施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市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启动并实施市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项目。推动高职院校与两江新区、微电子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优质企业共建实训基地,为企业持续提供技能实用型人才。

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科学定位高校发展,推动在渝军事院校与地方院校的共建合作,加快提升全市高等教育水平。以重点学科为引领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以特色专业为主导稳步发展本科教育,以培养动手能力为核心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到2015年,研究生招生规模比例达到10%,高职专科招生规模比例达到40%,普通本科招生规模保持基本稳定,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继续支持“985工程”和“211工程”学校建设,将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富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推动部市共建市属高校,建设一批在全国同类院校中特色鲜明、水平领先的大学,推进4―6所市属高校纳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符合教育部有关设置条件的高校转设、改制、更名和升格。优化高等学校布局,继续推进重庆大学城“五个一体化”建设。原则上每年新增1―2所高校,布局在主城二环区域和六大区域中心城市。支持高校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国际国内一流的重点学科和高水平、开放性的科技创新平台或研究基地。鼓励校企合作、校所合作等产学研一体化联盟发展,加速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动大学园区、科技园区、产业园区“三园”互动,建立更加开放的高校创新体系。

构建继续教育平台。以卫星电视、互联网为载体,联合高校、企业和社会组织,整合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建设开放、共享的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重庆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组建重庆开放大学,搭建远程、开放的终身学习服务平台。整合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和社区各类教育资源,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建设15个市级继续教育示范区县、20个市级继续教育示范培训基地,400个示范性社区继续教育指导站,建成10个农民工培训基地和5个农民工培训集团。适应社会多元化发展和市民多样化学习需要,推动继续教育机构有序发展,开展覆盖城乡的成人职业培训,力争引进1―5个具有国际水平、10―20个国内高水平的考试项目,打造一批非学历考试基地。

专栏4
教育重点工程

基础教育提升工程:实施学前三年教育行动计划。实施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 。建设100个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实践基地。实施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组织100所城镇优质学校与100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建立发展共同体。实施“五个校园建设”,平安校园达到98%。健康校园达到90%以上,绿色校园达到95%,数字校园到85%以上,人文校园达到95%以上。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成国家发展改革示范中等职业学校30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40所,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50所和一大批产业对接紧密、专业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建成职业教育园区16个,网络化职业技能训练平台50个;建设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3个,区域性、开放式、资源共享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0个,重点实训基地40个,农民工培训集团5个,农民工培训基地10个。继续建设国家级示范高等职业院校3所,国家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3所,4所市级示范高职院校,启动建设5―7所市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

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进入国家“211”工程、西部及行业特色学校建设行列的普通高等院校2―4所,博士学位授权单位达到9个,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达到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达到5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达到200个,国家级重点学科达到42个,市级重点学科达到180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达到6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7个,部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40个,建成市级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240个,高职高专特色专业和重点专业120个;国家级精品课程90门,市级精品课程500门,市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20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达到65个,高等学校产学研战略合作联盟达到65个;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达到4个,市级人文科学研究基地达到45个。

继续教育能力建设工程:建成重庆开放大学,市级继续教育示范培训基地达到20个,市级继续教育示范区县15个,市级示范性社区继续教育指导站达到400个,示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达到200所,高等学校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达到50个、函授站点达到150个。建设一批区县(自治县)教师进修学院。

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增加普通高中学校、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特聘;免费培训农村教师6万名,培训中小学及幼儿园骨干教师6000名,学科带头人300名,巴渝教育家培训对象60名,骨干校长600名,培训中职“双师型”教师1000名。选派500名中青年教师参加国内研修培训,400名中青年教师参加海外研修培训,建成名师工作室10个,职教师资企业实践教育基地20个。评聘“巴渝学者特聘教授”60名,集聚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0名,长江学者人选30名,国家教学名师10名。


(二)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提升人口服务水平。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人口政策,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综合调控全市人口总量、出生性别比、年龄结构、人口迁移,将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8左右。全面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建立西部地区出生缺陷/生殖健康研究基地,全面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建立健全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长效干预机制,把好出生人口素质第一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趋势。完善人口基础服务体系,建立人口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健全人口计生药具管理网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免费服务保障机制。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体系,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

优化人口年龄、劳动力知识和人口空间分布结构。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提高人力资本和劳动者素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引导市民主动避开生育高峰,促进人口资源年龄结构合理化。科学制订人才引进规划,有针对性地引入年轻经济活动人口和各类中高端专业人才,缓解全市人口老龄化结构矛盾。加快优化人口整体知识结构,组织实施劳动者技能提升、社区继续教育发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转岗再就业培训、公民知识和文化素养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新型农民培训等计划,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和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延长“人口红利期”。到2015年,主要劳动力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1%,技能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产业发展、城镇体系布局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引导农村人口向各级城市、城镇聚集,引导“两翼”人口向“一圈”,尤其是向“外环区域”转移,促进人口集聚与主体功能区定位相匹配,带动城市规模有序扩张,提升城市人口承载力。

专栏5
人口服务工程

人口综合服务重大设施:西南人口信息中心及人口信息网络工程、西部出生缺陷生殖健康研究基地、人口教育科普中心、西部生殖健康产业园。

基层人口服务体系:新建或改扩建173个城市社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350个乡镇计生服务站,升级改造40个区县(自治县)生殖健康中心和药具管理站库房、建设人口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培训基地。



五、建设“健康重庆”,打造活力之城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全面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把群众健康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坚持突出特色、夯实基础、完善设施、提升水平,增强健康服务和保障能力,把重庆建设成健康之都、活力之城。

(一)实施体育行动计划,建设体育强市。

完善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加快建成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综合馆、武隆仙女山青少年户外运动营地、市射击射箭基地、市足球训练基地、市体育运动学校等一批重大体育比赛和训练设施项目,完善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大学城体育竞技训练中心、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功能。按照承办第五届全国体育大会的要求完善水上运动、轮滑、壁球等室内室外比赛设施体系。加大区县级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力度,确保每个区县(自治县)至少建成1个标准体育场、1个体育馆、1个游泳池等公共体育设施。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和体育器材配置,每个区县(自治县)至少有2所以上学校建成400米标准的塑胶运动场。进一步加大学校、单位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力度。

发展竞技体育带动全民健身。根据奥运、亚运和全运会备战需要,重点打造田径、举重、武术、羽毛球、拳击、游泳(跳水)、摔跤、射击等一批优势项目。力争群众基础好、社会关注程度高的足球、篮球、排球、台球、乒乓球、棋类等项目发展取得突破。加快打造万盛国家级羽毛球赛训基地、武隆仙女山国家级亚高原训练基地。办好市级和区县(自治县)体育运动学校,推动体育运动人才培养与普通教育资源整合,建立150个市级体育后备人才单项训练基地。办好2014年全国第五届体育大会。推进“一区县(自治县)一品牌”赛事计划,以“武隆国际户外山地公开赛”为引领,积极打造“元旦南北群众登高健身”、“长寿湖业余铁人三项赛”、“重庆南滨路马拉松赛”等群众体育活动品牌。广泛开展以“跳绳、登山、游泳、跑步”等四项活动为重点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培育渝东北水上特色体育项目和渝东南民族特色体育项目,带动全民健身。强化青少年体育发展,新建200个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继续巩固学校“阳光体育运动”,使学生在高中毕业前掌握1―2项终生受益的体育运动技能。大力发展老年人体育,提高老年人身体素质。依托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及区县重大体育设施,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体育竞赛表演、体育用品制造销售、体育培训、体育经纪和体育无形资产开发等产业,积极举办体育产业博览会,推动体育产业市场主体数量、从业人数、产值明显增长,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持续增加。

(二)提升医疗救治水平,建设长江上游医学中心。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综合医院、口腔医院、儿童医院、市中医院等市级医院建设,支持在渝部队医院做精、做强。适应城市化进程和两江新区发展需要,优化主城区医疗机构设置布局。完成重庆市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北部分院、市中医院二期、市妇幼保健院迁建等工程,全面改善市级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完成市血液中心迁建,加强采供血机构质量体系和能力建设,保障用血安全。完成市公共医疗救治中心建设,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加强万州、涪陵、黔江、江津、永川和合川等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增强区域医疗服务辐射作用。加强市急救中心、区县(自治县)急救中心和综合医院急救能力建设,提高全市急救应急能力。实施市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加强精神卫生资源整合,完成5个区域性中心精神卫生机构建设,支持县级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

健全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加快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加强区县(自治县)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按标准配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基本设备。完善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对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特别要加大对农村药品安全和高风险品种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全面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监测,加强介水传染病监测预警。关注重点人群行为健康,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和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有效防控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和地氟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增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

支持医药科技创新。以医学重点学科为基础,大力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与学术水平。围绕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基础医学及卫生管理方面的重大、关键问题开展研究,进一步提升我市在烧伤外科、创伤外科、神经病学、心血管病学、呼吸病学、肾脏病学、感染病学、急救医学、儿科学、眼科学、辅助生殖医学、高原医学、超声医学工程方面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大力加强转化医学研究,力争在4―5个领域内达到或保持国内领先水平,在10个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在西部及国内的医疗卫生技术核心竞争力,带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进步。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整合全市中医药教育资源。加强市药物种植研究所和市中药研究院建设,建成具有西部领先水平的中药研究及开发中心。

专栏6
健康重庆重点工程

体育比赛设施:实施全国第五届体育大会会场馆建设工程、市奥体中心综合馆工程、大田湾体育场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市射击射箭中心工程、武隆仙女山青少年户外营地工程。

体育训练设施:长寿湖水上训练基地,足球、篮球训练基地建设,市体育运动学校迁建工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工程。

全民健身设施:100%区县(自治县)拥有公益性的“一场一池一馆”和3条以上全民健身登山步道,创建5个国家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2个国家级“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

体育队伍建设。培养120名高、中级教练员和70名国家级裁判员。市区(县)在训运动员规模达到8000人以上。实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养体育从业人员2500人。

公共医疗重点项目:实施重庆儿童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市急救中心综合整治工程、市职业病防治院中毒救治综合大楼工程、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门诊综合楼工程、市中医院迁建工程(二期)、市肿瘤医院改扩建工程(二期)、市精神卫生中心迁建工程、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市人民医院建设工程等十大公共医疗卫生建设工程。

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实施重医附二院江南新区分院建设工程、市血液中心迁建工程等其他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重大建设项目及区县(自治县)急救中心、卫生监督机构、区域性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工程,实施食品药品技术监督体系建设、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市药物种植研究所和市中药研究院建设。

卫生队伍建设:新增卫生技术人员10000名。培养住院医师1500―2000人、学科技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3000余人,实施“万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和基层人才定单定向培养。建设20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医学类重点实验室、15个博士后流动站、60―70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80个市级医疗特色专科。建设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立重点实验室3个,重点学科10个,建成重点专科50个。培养集聚50―100名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专家等国内外知名学者。



六、繁荣城乡文化,凝聚精神动力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促进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性、城市文化与农村文化协调发展,扎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高地、城乡统筹文化强市和长江上游地区文化中心,提升文化软实力。

(一)完善公共文化阵地,丰富文化服务供给。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加快建成重庆自然博物馆、重庆国际马戏城、重庆市群众艺术馆、三峡移民纪念馆等重大文化设施,着力建设红岩干部教育基地、重庆广播电视发射塔、重庆市少儿图书馆等一批惠及民生的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完善两江新区重大文化设施体系,打造城市文化新地标。构建以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中国抗战大后方历史文化博物馆、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重庆工业博物馆、重庆自然博物馆为龙头的五大博物馆群。加快建立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形成全市公共文化信息资源数据库,有效整合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和广播电视传送网络资源,推动全市公共文化资源无障碍共享。构建起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流动文化设施和数字文化阵地为补充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

繁荣文化艺术。大力培育示范基地,深入开展“唱读讲传”活动。实施文化艺术创作精品工程,发掘整理巴渝文化、抗战文化、红岩文化、三峡移民文化、渝东南少数民族文化等资源,推出一批具有地域性和民族性特征的文艺精品。加强文艺院团和文艺家协会建设,支持川剧、京剧、歌舞、话剧、曲艺、歌剧和交响乐发展,做大做强重庆杂技艺术,逐步壮大各艺术门类的创作实力。组建重庆交响乐团、民族乐团和芭蕾舞团。实施重大题材美术创作工程,进一步提升重庆在国内外美术界的影响力。推进小说、诗歌等文学创作取得突破,扶持发展音乐、舞蹈、书法等艺术门类。办好中国重庆文化艺术节、重庆演出季、重庆读书月等品牌活动。扶持和建立一批研究和学术水平高、特色鲜明的文化科技和艺术科学研究基地。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方针,全面推进文博事业发展。实施巴渝文化传承、抗战文物保护、红色文化提升三大工程,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延续城市文明。建成抗战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巴文化三个研究中心和金属器文物、纸质文物、石质文物三个研究基地。推动白鹤梁、钓鱼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认真落实《重庆抗战遗址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抗战遗址保护体系。加大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实施以合川钓鱼城古战场遗址、渝中区南宋衙署遗址、奉节大白帝城遗址为重点的宋蒙古战场遗址保护工程和以双桂堂、若瑟堂为重点的文物寺观保护工程,加强三峡后续工作文化遗产、渝东南少数民族特色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传统街区的保护利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建立完善的保护和传承体系,加强古籍保护工作。做好綦江农民版画、铜梁龙舞、土家摆手舞、川江号子、秀山花灯、万州竹琴、大足石雕、梁平三绝(灯戏、年画、竹帘)、荣昌折扇夏布、城口漆器等一批民间文艺、工艺项目。

(二)壮大文化产业,满足群众消费需求。

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组建重庆文化旅游集团,加快发展以主城九区为核心的都市文化产业,以万州为中心的长江三峡文化旅游业,以黔江为中心的渝东南民俗文化旅游业。组建重庆电影集团,建设重庆数字电视研发生产基地和国家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壮大广播影视业。扶持重庆演艺集团和民营演艺企业,加快演艺娱乐业发展。全力打造西部动漫节,培育5个全国知名的动漫品牌和10家动漫企业,力争动画片生产排名、动漫产业园区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列。依托艺术教育资源,挖掘重庆市歌舞团、重庆市群众艺术馆等专业艺术机构和艺术院团的培训资源,推动艺术培训产业发展。建设辐射西南的文物收藏品交流中心,培育文物市场,发展会展经济,建成西部文博会展之都。支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网络演出、数字多媒体广播、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产业。加快广播电视传播和电影放映数字化进程。积极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快数字出版基地建设,培育数字出版龙头企业3―7家,产值过亿的企业5―10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建设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园区,培育10个国家级、100个市级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积极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文化经营企业和新兴文化产业业态,加速提升全市文化产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专栏7
文化发展重点项目

重大文化设施项目:建设红岩干部教育基地、重庆广播电视发射塔、重庆艺术学校迁建、重庆中国抗战大后方历史文化博物馆、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园、重庆工业博物馆、大足石刻博物馆、主城新区文化艺术中心、重庆市十大书城、重庆影视制作基地、重庆市少儿图书馆、重庆网络电视台、文艺院团演出场地、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广播电视监测监管中心等。

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实施革命遗址、抗战遗址、大足石刻、大遗址和古建筑、三峡后续工作文化遗产五大文物重点保护工程,实施以双桂堂、若瑟堂为重点的文物寺观保护工程,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传统街区保护。建设五大博物馆群、三个研究中心、三个研究基地。推进两个申遗项目。

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推动“三网融合”产业园、数字传媒工程、奥林匹克体育文化中心、文化产业促进中心、重庆新闻传媒产业中心及创意产业园、重庆电影城、现代印刷包装基地、解放碑时尚文化城、视美动画产业园、重庆天键创意产业基地等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建设重庆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美心长江风景区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大足石刻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黄桷坪艺术园区、磁器口古镇民俗文化产业园区、南滨路现代文化产业园区等重点文化产业基地、产业园区。

文化队伍建设:配齐区县(自治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电台电视台和乡镇、街道等公共文化机构编制,培育10名以上全国文化名人、100名以上文化领军人、1000名以上文艺骨干、10000名以上基层文化工作者。发展15000名以上文化工作志愿者。建立文化人才培训重点基地,基层文化队伍培训1万人次以上。


完善文化市场体系。以重庆卫视为龙头,着力打造主流文化传播平台。壮大重庆日报、华龙网、重庆出版社,拓宽传播主渠道。加快推进国有文化机构的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造,做大做强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广电集团、重庆出版集团、重庆新华书店集团、电脑报、商界传媒等国有龙头文化企业,组建有实力的电影制作机构,带动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多渠道引导民营资本逐步扩大文化投资领域,实现国有和民营文化企业协调发展,努力打造出2―4个百亿集团,扶持2―3万家文化创意类微型企业。重点培育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古玩等文化产品市场,建立文化产品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健全文化要素和中介服务市场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文化市场监管,鼓励健康的文化消费。

七、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构建和谐重庆

适应社会结构的新变化,完善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制度,构建社区服务平台,规范和发展社会组织,统筹协调各方利益,构建科学高效、运转协调、大众参与、共同治理的社会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推动社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保障特殊群体权益,促进社会公平。

积极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社会管理渠道,保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快推进区县(自治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增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加快完善区县(自治县)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实现区县(自治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全覆盖。建立健全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各项服务功能,优化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托管中心、代理家长制、心理健康计划等关爱留守儿童长效机制,90%城市社区具有一所儿童成长家园。加强家庭教育流动学校讲师团建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完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积极发展青少年事业,切实解决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网络等社会问题。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活动中心、康复训练中心等设施体系,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及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和氛围,为残疾人生存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二)加强民政管理服务,切实便民利民。

加快构筑社会管理的基层平台。把城乡社区作为社会建设的基础和社会管理的主要平台,通过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实现有效管理,夯实社会管理基础。加快建设布局合理、功能互补、运行规范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网络,整合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资源,加强对社区闲置、富余设施的综合利用,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信息平台。拓展社区服务内容,积极开发适合本地区居民特点的服务项目。强化社区管理、服务、自治、维稳和促进文明五大功能,努力把城乡社区建成依法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专栏8
妇女儿童及民政社会服务重点工程

妇女、儿童:建成100个示范性妇女之家、100个示范性儿童之家。实施母亲安全、儿童保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儿童服务工程。区县(自治县)妇幼保健机构达标建设。

城市社区服务:新建和改扩建城市社区服务站1441个。建设社会服务信息网。

殡葬服务:升级改造石桥铺殡仪馆和九龙生态示范陵园扩建,新建2个市级公益性公墓,新建8个区县(自治县)火葬殡仪馆,改造15个区县(自治县)殡葬服务设施。

社工队伍建设:新增5000名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增加500人。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大学生培养能力每年达到1000人以上。新建社会工作人才实训基地5个,开展各类在岗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5万人次以上。


健全社会管理全民参与机制。适应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新变化,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事业,为基层单位、家庭和个人提供公益性服务。推动婚姻服务标准化、殡葬服务规范化。积极培育并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等各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秩序和稳定。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管,引导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发挥媒体在完善社会管理方面的舆论导向作用。

八、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创新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参与相结合,稳步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推动国有与民营产权制度的融合创新,“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扩大优质资源和便民服务项目,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一)深化教育办学体制改革。

破解城乡二元教育发展难题,解决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求与培养能力不足、人民群众期盼优质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围绕教育督导评估体系、职业教育办学模式、高校与行业企业产学研合作模式、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政府收入统筹优先用于发展教育、普通高中生均经费标准、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等国家教育体制改革七大试点项目,积极开展统筹城乡教育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行学校校长负责和教育家办学制度。改革考试招生评价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合理确定每所学校的就近招生范围,确保辖区内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机会平等。推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机制。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体系,健全民办学校筹资新机制、退出机制和合理回报办法。充分发挥重庆教育担保公司的作用,支持民办学校健康发展。探索实施高校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

(二)创新文化管理体制。

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不断拓展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建立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科学体制机制。以免费开放为契机,创新文体单位管理、运营体制,提高公共文体设施的使用效率。加快经营性文艺院团和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步伐,深化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和报业集团宣传经营两分开。继续深化重庆广播电视集团制播分离。大力推进区县(自治县)国有电影发行放映机构转企改制和整合。大力推进报刊结构调整,条件成熟时组建重庆都市报社。推进重庆出版集团、重庆新华书店集团等战略投资集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绩效考评机制,确保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文化产业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打破区域壁垒和行业分割,促进各类文化资源、要素市场充分流动共享,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三)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完善药品交易所平台建设,建立科学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流通机制,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形成各类城市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合理分工和协作格局。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卫生需求。推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差距。

(四)扩大社会事业对外开放。

按照建设内陆开放高地的总体部署,加快推动社会事业领域的对内、对外开放。积极构建学术交流、外聘专家、人员进修、出国留学等双边、多边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平台,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改善市场准入等对外开放条件,营造良好的社会事业领域投资环境,建设一批国内外合作办学、办医、办体育、办养老、文艺创作等示范机构和项目。加大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力度,培育一批在文化、体育和高级职业培训等社会服务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和服务品牌,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增强企业活力。创新“走出去”的形式和手段,建立和办好一批海外孔子学院(课堂),实施“留学重庆计划”,继续办好“重庆文化周”等专项活动,每年到1个以上国际友好城市开展活动,间年邀请国际友好城市来渝举办1次活动,不断扩大重庆社会事业的国内、国际影响力。

专栏9
社会事业对外开放工程

教育对外开放:新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6―20个,在国外新建5―10所海外孔子学院(课堂),缔结一批中外友好学校。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国际通行职业资格证书体系达到25个,海外各类优质职业教育课程40门。每年选派500―700名优秀人才出国进修学习。常年聘请外国专家、外籍教师3000人以上。实施“留学重庆计划”,在渝留学生规模突破6000人。

卫生对外开放:开展包括中医药对外交流工程在内的人才交流、培训互动工程。吸引国外先进医疗资源落户重庆。

文化对外开放:实施100部精品渝版图书翻译工程。10部以上巴渝优秀影视作品对外输出。打造10台对外交流演艺精品剧目,培养5位对外文化经销商。深化“重庆文化周”活动,在国外建立10个以上固定演出基地。实施“走出去”人才互派研修工程,建立完善与海外媒体宣传互动和高层互访机制。推进重庆电视台国际频道、重庆日报海外版、华龙网外文频道等扩大境外覆盖面。

体育对外开放:每年承办6―8次国际国内大型体育竞赛表演活动,继续办好武隆国际山地公开赛等一批国际重大赛事。引进20名以上的国内外一流专家教练员来渝执教,支持在渝运动员参与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



九、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本规划是对《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在社会事业领域的深化和落实,需要建立健全有效实施的保障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齐心协力,确保规划发展目标和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一)强化政府在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突出社会事业发展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把民生发展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完善规划的引导和调控机制,指导社会事业公共服务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将规划作为项目安排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进一步深化圈翼联动等区域帮扶政策,全面提速全市社会事业发展。稳步推进社会事业领域行业立法,细化完善行业准入、服务标准、政策优惠等相关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的相关事务活动,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逐步扭转经济社会“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局面。

(二)建立社会事业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实施社会事业发展优先保障的财税政策。建立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投入法定机制,确保社会事业建设的财政支出与公共财政收入增长同步,确保建设财力用于社会事业建设的比例逐年稳步增长。强化对教育费附加、文化专项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的统筹力度,提高公共资金的投资效率,避免重复投资。研究制定支持社会事业项目优先供地、税费优惠的政策措施,探索组建重要社会事业领域投融资平台,增强社会事业重大设施建设筹资能力。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强化区县(自治县)政府的社会事务属地化管理职责,以中央专项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引导区县(自治县)政府加大对公共服务和社会民生的投入。加强社会事业资金使用绩效监管,完善社会事业投入与产出综合监测和评价机制。进一步深化社会事业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职业培训、医疗、文化体育、殡葬、养老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建设。

(三)完善社会事业发展政务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事业分行业、分区域的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发布《重庆市社会事业发展白皮书》,动态监测全市社会发展水平、社会管理规划执行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建立政府与公众双向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公布对公众意见的采纳处理情况,确保公众合理诉求能够得到有效采纳。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注重公共服务取向,将社会事业发展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范围,推动全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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