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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整治淮河河道非法采砂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淮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办秘[2011]6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整治淮河河道非法采砂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淮府办秘〔2011〕69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整治淮河河道非法采砂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谌 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沈 斌(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寅生(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朱传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修体(市海事局局长)
洪 涛(市公安局副局长)
傅政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才俊(市农委副主任)
祝应茂(市人社局副局长)
达多荣(市监察局调研员)
张琳娜(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王 毅(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穆范椭(凤台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杨勋敏(潘集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万宇雷(田家庵区政府副区长)
朱 杰(谢家集区政府副区长)
虞吉新(大通区政府副区长)
孙建华(八公山区政府副区长)
吴 涛(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王寅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0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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