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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抚顺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的通知


【颁发部门】 抚顺市政府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11]7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抚顺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1〕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作如下调整:

主 任:奚克路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主 任:王 飞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 翔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斌 市消防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服务业委、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人防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消防局、市政府应急办、抚顺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抚顺矿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辽宁省石油总公司抚顺分公司、市煤气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斌兼任。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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