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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县区重点教育工作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


【颁发部门】 抚顺市政府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11]7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 年度县区重点教育工作
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
(抚政办发〔2011〕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 年教育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抚政办发〔2010〕108号)要求,市政府教育督导团组成考核评估组,对2010 年度各县区重点教育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工作指标完成和落实情况

1. “双高普九”推进工作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的创建工作,确定了新抚区、顺城区为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级示范县区。新抚区、顺城区2007 年通过省“双高普九”评估验收后,分别制定了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年、五年规划及实施方案,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新抚区、顺城区分别投入2400 万元、1800 万元),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资源均衡配置,精细学校管理,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上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义务教育的高质量均衡发展。2010 年11 月底,市组织考评组对新抚区、顺城区考核验收。经市政府同意,已正式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提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区的验收申请。

其他县区的“双高普九”推进工作进展顺利,抚顺县、望花区、抚顺经济开发区“双高普九”已进入攻坚之年,将在今年10月接受“双高普九”省级验收,迎检工作已全面启动;清原县、新宾县、东洲区“双高普九”进入收官之年,将于明年10 月接受“双高普九”省级验收。

2. 建设和完善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情况 2010 年我市没有省审核确定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省补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7所学校附属设施建设资金230 万元。其中:用于抚顺县汤图乡九年一贯制学校60万元,拉古乡九年一贯制学校30 万元,哈达镇九年一贯制学校30 万元;清原县土口子乡九年一贯制学校30 万元,红透山镇九年一贯制学校20 万元;新宾县新宾镇九年一贯制学校30 万元,永陵镇九年一贯制学校30 万元。顺城区会元乡九年一贯制学校、抚顺经济开发区沈抚新城九年一贯制学校建成并投入使用。望花区塔峪镇56 中学的校舍翻建,将于年底完成。

3. 省安排教育专项经费的执行情况

近年来,省政府统筹规划,为我市教育事业投入了大量的专项资金,各县以推动“双高普九”为契机,遵循统筹规划、调整布局、立足当前、适度超前、资源优化、均衡发展的原则,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用好教育专项资金,改善了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基础教育的持续、健康、均衡发展。

2008 年省拨教育专项经费2930 万元,2009 年省拨教育专项经费1785 万元,总额为4715 万元。其中:抚顺县1455 万元,清原县1310 万元,新宾县1950 万元。省拨教育专项资金全额纳入财政帐户,由市、县财政局根据各县五大建设进度情况编制项目预算,并按进度及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拨付到施工单位,无欠拨、未拨的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不存在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情况。学校购置教学仪器及附属设备等均由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并做到当年项目当年完成。

4. 教育费附加使用情况

2010 年,各县区教育费附加入库数为11199 万元,上解省1120 万元,上划市财政1779 万元,市财政安排专项拨入各县区4945 万元(各县区以教育费附加列入决算),市财政下划教育费附加161 万元。各县区本级可安排使用教育费附加8300 万元,实际用于改善办学条件7475.1 万元,结转下年2131 万元。从经费核查情况来看,个别县区还存在教育费附加使用不合理问题。

5. 中小学校长、教师队伍的建设情况

2010 年,对全市中小学重新核定编制并进行了岗位设置,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03〕49 号)要求,推动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抚顺市城乡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2010 年城乡教师交流150 名,已将此项教师交流指标分配给各县区,经查验,各县区已完成。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均完成了48学时以上的教学综合素质提高全员培训工作。

6. 省重点(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完成情况

经核实, 2010 年,我市省重点(示范性)高中计划招生5490人,其中:公费生3843 人,择校生1647 人。指标到校生3075人,全市实际完成比例达到了80%。

7. 学前教育工作情况

2010 年,教育发展资金市本级财政安排13.8 万元,学前教育专项资金30 万元,今年财政又增拨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3.6 万元,用于本级幼儿园建设。新宾县、顺城区建有公办幼儿园。各县区均未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个别县区虽有拨款但非专项)。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有待加强和进一步规范。

8. 民族教育工作情况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09〕138 号)要求,从2010 年春季起,各县区认真抓好民族团结教育的课程设置、课程教学、教材使用、教师培训及经费保障等工作,各中小学开设了民族团结教育课,统一选用了教育部确定的教材,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纳入小学阶段考查、初中毕业生中考、中职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范围。

9. 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情况

各县区对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高度重视,按省、市统一部署,认真地进行了自检自查。各中小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体检费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应用《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系统软件》将体检数据进行统计、反馈。在此基础上,各县区督导室对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了《辽宁省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督导评估验收细则(试行)》评估验收合格标准。

10.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情况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升入高一层次学校升学率为98%以上。

11. 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情况

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抓住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机遇,立足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面向市场、突出特色,优化了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目前,城市中等职业学校8 所,在校生17478 人,校均2100 人,年开展职业培训校均900 人次。进入中职学校的农村学生均享受了国家困难补助。各县区能按照省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核定所属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经费,并能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推进职业学校建设。

12. 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情况

各县区认真落实国家及省政府会议精神,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工作思路,做到了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处理结果。一是严格执行省定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二是认真解决学校教材和教辅材料泛滥问题;三是严禁中小学补课收费,积极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坚决查处教育系统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全年各级教育部门共查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14 件,处分处理责任人15 人,清退违规收费5.09 万元。

13.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各县区及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以创建平安校园为主线,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应急管理体系和安全预警机制,对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督察,各县区落实了义务教育阶段校方责任险,各学校配备了保安,“技防”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相关部门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抚政办发〔2009〕5号)进行校车的审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14.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2010 年,各县区认真落实“大学生创业引导计划”、以创业带动就业、《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 年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抚政办发〔2010〕121号)等优惠政策。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组织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创业培训。设立大学生创业资金,发放大学毕业生贷款。截至10月底,办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215 件、回抚高校毕业生档案5447 份,就业3906 名,就业率71.71%。

二、考核评价结果

通过对各县区工作指标完成和落实情况的综合考核评价,考核认定结果如下:

1.新抚区人民政府 95.96%

2.望花区人民政府 91.96%

3.东洲区人民政府 90.22%

4.顺城区人民政府95.63%

5.抚顺县人民政府 93.29%

6.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92.71%

7.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95.57%

8.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1.96%

附件:2010 年度市政府对各县区重点教育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略)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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