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巫山县巫峡镇龙井乡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颁发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11]8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巫山县巫峡镇龙井乡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渝府〔2011〕80号)


巫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巫峡镇龙井乡行政区划的请示》(巫山府文〔2011〕55号)收悉。为有利于理顺行政管理体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市政府同意你县巫峡镇龙井乡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龙井乡

二、调整巫峡镇行政区域范围

调整后,巫峡镇辖原龙井乡绿水、青山、春泉、龙山、文峰、桂花、七星、新路、白泉、白水、陈家、红庙、石里村和原巫峡镇柳树、西坪、平安、东岗、跳石村及南陵社区,共18个村、1个社区,幅员面积172.5平方公里,镇政府临时驻地为聚鹤街2号(原龙井乡政府驻地)。

三、设立两个街道

(一)高唐街道:辖原巫峡镇集仙、飞凤、松峦、上升、朝云、登龙、神女、起云、圣泉、翠屏、净坛11个社区,幅员面积5.221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广东中路66号(原巫峡镇政府驻地)。

(二)龙门街道:辖原巫峡镇聚鹤社区、龙江村和原龙井乡的龙水、梨早村,共3个村、1个社区,幅员面积16.169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临时驻地为平湖东路260号。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