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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三门核电一期工程2011年度年中例行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颁发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函[2011]10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三门核电一期工程2011年度年中例行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11]107号)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于2011年7月6-7日对你公司三门核电一期工程进行了年中例行核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

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核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工程的建造质量。

附件:三门核电一期工程2011年度年中例行核安全检查报告(略)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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