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三门核电一期工程2011年度年中例行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11]107号)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于2011年7月6-7日对你公司三门核电一期工程进行了年中例行核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
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核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工程的建造质量。
附件:三门核电一期工程2011年度年中例行核安全检查报告(略)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三门核电一期工程2011年度年中例行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11]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