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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水生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有关问题的函


【颁发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政函[2011]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农业部关于水生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有关问题的函
(农政函[2011]11号)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水生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事项的紧急请示》(苏海法[2011]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的规定,需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从事水产养殖不需要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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