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福建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筹备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闽政办函〔2011〕9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筹备委员会的通知》(闽政办〔2008〕5号),按照省政府领导批示,决定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启用“福建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筹备委员会”印章。
附:印模(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