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全国“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残联〔201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文明办、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文明办、残联:
2010年中央文明办、中国残联等8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0〕15号)和中央文明办、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召开的全国志愿助残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助残阳光行动。2011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视讯会议要求,积极推进志愿助残服务,把“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做深入做扎实。为深入贯彻上述文件和会议精神,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广泛普及志愿助残理念,全面启动“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推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优质实效的志愿服务,中央文明办、中国残联共同制定了《全国“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现将《实施方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于2011年6月25日之前分别上报中央文明办和中国残联。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中国残联。
附件:全国“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全国“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文明委〔2008〕6号)、中央文明办等8部门《关于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0〕15号)和全国志愿助残工作会议、“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视讯会议精神,切实推动“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入,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任务目标
三、主要措施
四、工作要求
加大经费支持。建立健全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志愿助残经费保障机制,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加大工作经费投入,为“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积极争取专门经费预算或设立专项资金,保障日常活动组织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对试点地区和规模较大的志愿助残活动,要适当给予经费支持。统筹考虑基层志愿服务站(点)建设,解决好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和办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