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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快报报送时间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豫建住保[2011]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快报报送时间的通知
(豫建住保〔2011〕19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房产管理局(中心):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快报报送时间的通知》(建保规函[2011]21号)要求,经研究,自2011年6月份起,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快报报送时间作如下调整:

一、快报报送时间由下月10日前,调整为本月28日前。

二、快报所指本月,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间。所报进展情况,为自年初至本月25日间的累计工程建设进展。

三、12月份报送自年初至12月31日的累计工程建设进展,报送时间延至次年元月3日前。

四、快报的统计范围、统计指标及报送方式等不变。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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