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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证监许可[2010]6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625号)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本次重组方案。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你公司在重组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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