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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验收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发文字号】 建标函[2010]1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验收工作的通知
(建标函[2010]12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残联、老龄办,直辖市建委(规委、市政管委)、民政局、残联、老龄办,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建设部等13个部委《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和建设部等4部委《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通知》(建标[2007]26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十一五”期间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进行全面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障碍建设的总体情况,以及对创建城市指导、协调和监督的情况。

(二)五年来,各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三)各地区执行与无障碍建设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落实《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规范的情况。

二、验收时间和方式

验收分初审、全面验收两种方式。

(一)初审(2010年6月~8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残联、老龄办等部门和单位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通知》提出的任务目标及要求,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对本行政区各创建城市开展检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二)全面验收(2010年10月~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初审符合条件的创建城市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组成若干验收组按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及有关规定的内容,以城区为主要对象,对创建城市进行实地检查验收,提出书面评估意见。经对通过评估的城市进行公示后,对审定的城市进行命名、授牌。

三、验收材料

(一)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民政、残联、老龄部门推动无障碍建设的总体情况报告及初审意见;

(二)各创建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验收申请报告,以及创建城市“十一五”期间无障碍建设的总体情况、成效、今后工作计划;

(三)按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逐项说明材料,创建城市无障碍建设量的数据统计(详见附件);

(四)反映城市无障碍创建情况技术材料,包括规范性文件、典型工程案例等文本和多媒体。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正确认识开展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的意义和目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民政、残联、老龄等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要求,对本行政区内各创建城市开展自查,严格把关,做好初审工作。

(三)各创建城市住房城乡建设、民政、残联、老龄等部门和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科学规范、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地无障碍建设发展现状,认真总结推进无障碍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针对薄弱环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各地初审材料应于2010年8月28日前,分别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委办公室进行审核后,全面开展实地验收工作。

(五)各地在验收过程中,应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营造全社会关爱无障碍建设的氛围,同时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促进无障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卫 明 010-58933319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王 辉 010-58123251

中国残联维权部

张东旺 010-66580126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综合部

庞 涛 010-58122012

附件:无障碍建设情况统计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无障碍建设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 】
1、表中“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中的“满足无障碍要求”,是指新建和改造的无障碍设施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统计。
2、表中“五年规划的数量”,是创建城市 “十一五”无障碍规划拟建设和改造的相对应本表“统计内容”的数量。
3、表中“总数量”,是指城市设施(包括已建无障碍设施和需建无障碍设施)总数量。
4、表格统计内容为截止2010年6月30日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数量。
一、组织管理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

1

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名称:_____________

参与部门个数:_____________

2

无障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

文件数量:_________________

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

3

专项经费

专项经费数额_________万元(五年)

4

各部门推进情况

召开联席会议次数:_________

简报期数:_________________

5

改造规划/计划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

6

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情况

监督管理次数:_____________

整改数量:_________________

7

社会监督机制或监督员队伍

监督员队伍人数:___________

人员构成:_________________

开展工作次数:_____________

8

培训情况

累计培训人数:_____________

9

专家组情况

专家组人数:_______________

工作开展次数:_____________

10

宣传情况

重大宣传活动:_____________

专题片数:_________________

宣传材料数:_______________



二、城市道路

序号

统计内容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

五年规划的数量

总数量

统计要求及相关说明

1

缘石坡道(个)

 

 

 

指路口进行坡化的数量。

2

盲道

 

 

--

城市主干道(包括商业街、步行街等人行道)、公园、广场等重点公共建筑就近地段及主要出入口提示盲道的设置数量。

3

过街音响装置(处)

 

 

 

 

4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个)

 

 

 

 


三、公共建筑设施

序号

统计内容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

五年规划的数量

总数量

统计要求及相关说明

1

政府办公建筑

 

 

 

是指具有对外服务需求的职能部门办公建筑。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厕所/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门,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等符合无障碍要求。

2

商业服务建筑

 

包括:大中型商场、饭店、宾馆、邮局、银行营业部、电信营业厅。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厕所/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低位电话,门,电梯符合无障碍要求。

3

文化纪念、观演体育建筑

 

包括: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厕所/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轮椅席位,门,电梯符合无障碍要求。

4

学校建筑

 

包括: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高校。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厕所/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校园内人行通道,门,电梯符合无障碍要求。

5

医疗建筑

 

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厕所/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门,电梯等符合无障碍要求。

6

园林建筑

 

包括:城市公园、城市广场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厕所/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门等符合无障碍要求。

7

室外公共厕所

 

入口与坡道,走道和地面,台阶,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符合无障碍要求。


四、公共交通建筑设施

序号

统计内容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

五年规划的数量

总数量

统计要求及相关说明

1

轨道交通站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厕所/厕位,站台,盲道,无障碍标志,门,停车位符合无障碍要求。大型交通设施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引导标志)。

2

民用机场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厕所/厕位,无障碍标志,登机装置,门,停车位符合无障碍要求。大型交通设施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引导标志)。

3

铁路旅客车站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厕所/厕位,站台,盲道,无障碍标志,门,停车位符合无障碍要求。大型交通设施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引导标志)。

4

汽车站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厕所/厕位,站台,盲道,无障碍标志,门,停车位符合无障碍要求。大型交通设施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引导标志)。

5

客运码头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厕所/厕位,无障碍标志,登船装置,门,停车位符合无障碍要求。大型交通设施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引导标志)。



五、公共交通工具

序号

统计内容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

五年规划的数量

总数量

统计要求及相关说明

1

无障碍公交车

 

低底盘出入口,轮椅席位,呼叫按钮符合无障碍要求。

2

无障碍出租车

 

3

地铁车辆

 

4

飞机

 

配备机舱专用窄轮椅。

5

铁路客车

 

出入口水平通道符合无障碍要求。

6

客轮

 



六、特殊设施

序号

统计内容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

五年规划的数量

总数量

统计要求及相关说明

1

特殊教育学校

 

 

 

无障碍设施满足《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

2

福利企业

 

包括:福利工厂、福利商业和服务业、假肢厂和安置农场等单位。

福利企业应满足《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规定。

3

康复中心

 

无障碍设施满足《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的规定。

4

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5

养老机构

 

无障碍设施满足《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的规定。

6

老年人服务设施

 

无障碍设施满足《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的规定。

7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

家庭出入口,厨房,卧室,厕所,淋浴间,电源插座/开关,呼叫按钮符合无障碍要求。

8

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

9

残疾人家庭住房优先解决

 

--

--

 

七、居住小区与居住建筑

序号

统计内容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

五年规划的数量

总数量

统计要求及相关说明

1

居住小区

 

 

 

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停车位,坡道和扶手,居住区道路,过街音响装置(对于有红绿灯的路口)符合无障碍要求。

2

居住建筑

 

 

包括: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住宅和公寓以及宿舍建筑。

建筑入口与坡道、扶手,电梯(对于设有电梯的),厕所/厕位(对于宿舍和公寓),无障碍标志,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门,公共浴室(对于宿舍和公寓),无障碍住房(对于宿舍和公寓)符合无障碍要求。



八、信息交流无障碍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

1

市(地)级电视栏目加配字幕(或手语栏目)

频道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栏目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残疾人专用网站

网站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手语培训

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累计培训人数:__________________

4

推广应用方便盲人、聋人的信息交流产品、服务

推广使用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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