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验收工作的通知
(建标函[2010]12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残联、老龄办,直辖市建委(规委、市政管委)、民政局、残联、老龄办,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建设部等13个部委《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和建设部等4部委《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通知》(建标[2007]26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十一五”期间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进行全面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障碍建设的总体情况,以及对创建城市指导、协调和监督的情况。
(二)五年来,各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三)各地区执行与无障碍建设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落实《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规范的情况。
二、验收时间和方式
验收分初审、全面验收两种方式。
(一)初审(2010年6月~8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残联、老龄办等部门和单位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通知》提出的任务目标及要求,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对本行政区各创建城市开展检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二)全面验收(2010年10月~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初审符合条件的创建城市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组成若干验收组按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及有关规定的内容,以城区为主要对象,对创建城市进行实地检查验收,提出书面评估意见。经对通过评估的城市进行公示后,对审定的城市进行命名、授牌。
三、验收材料
(一)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民政、残联、老龄部门推动无障碍建设的总体情况报告及初审意见;
(二)各创建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验收申请报告,以及创建城市“十一五”期间无障碍建设的总体情况、成效、今后工作计划;
(三)按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逐项说明材料,创建城市无障碍建设量的数据统计(详见附件);
(四)反映城市无障碍创建情况技术材料,包括规范性文件、典型工程案例等文本和多媒体。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正确认识开展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的意义和目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民政、残联、老龄等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要求,对本行政区内各创建城市开展自查,严格把关,做好初审工作。
(三)各创建城市住房城乡建设、民政、残联、老龄等部门和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科学规范、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地无障碍建设发展现状,认真总结推进无障碍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针对薄弱环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各地初审材料应于2010年8月28日前,分别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委办公室进行审核后,全面开展实地验收工作。
(五)各地在验收过程中,应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营造全社会关爱无障碍建设的氛围,同时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促进无障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卫 明 010-58933319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王 辉 010-58123251
中国残联维权部
张东旺 010-66580126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综合部
庞 涛 010-58122012
附件:无障碍建设情况统计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填表说明 】
1、表中“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中的“满足无障碍要求”,是指新建和改造的无障碍设施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统计。
2、表中“五年规划的数量”,是创建城市 “十一五”无障碍规划拟建设和改造的相对应本表“统计内容”的数量。
3、表中“总数量”,是指城市设施(包括已建无障碍设施和需建无障碍设施)总数量。
4、表格统计内容为截止2010年6月30日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数量。
一、组织管理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1 | 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名称:_____________ 参与部门个数:_____________ |
2 | 无障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 | 文件数量:_________________ 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 |
3 | 专项经费 | 专项经费数额_________万元(五年) |
4 | 各部门推进情况 | 召开联席会议次数:_________ 简报期数:_________________ |
5 | 改造规划/计划 |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 |
6 | 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情况 | 监督管理次数:_____________ 整改数量:_________________ |
7 | 社会监督机制或监督员队伍 | 监督员队伍人数:___________ 人员构成:_________________ 开展工作次数:_____________ |
8 | 培训情况 | 累计培训人数:_____________ |
9 | 专家组情况 | 专家组人数:_______________ 工作开展次数:_____________ |
10 | 宣传情况 | 重大宣传活动:_____________ 专题片数:_________________ 宣传材料数:_______________ |
二、城市道路
序号 | 统计内容 |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 | 五年规划的数量 | 总数量 | 统计要求及相关说明 |
1 | 缘石坡道(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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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路口进行坡化的数量。 |
2 | 盲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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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城市主干道(包括商业街、步行街等人行道)、公园、广场等重点公共建筑就近地段及主要出入口提示盲道的设置数量。 |
3 | 过街音响装置(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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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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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建筑设施
序号 | 统计内容 |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 | 五年规划的数量 | 总数量 | 统计要求及相关说明 |
1 | 政府办公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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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指具有对外服务需求的职能部门办公建筑。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厕所/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门,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等符合无障碍要求。 |
2 | 商业服务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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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大中型商场、饭店、宾馆、邮局、银行营业部、电信营业厅。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厕所/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低位电话,门,电梯符合无障碍要求。 |
3 | 文化纪念、观演体育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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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厕所/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轮椅席位,门,电梯符合无障碍要求。 |
4 | 学校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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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高校。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厕所/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校园内人行通道,门,电梯符合无障碍要求。 |
5 | 医疗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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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厕所/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门,电梯等符合无障碍要求。 |
6 | 园林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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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城市公园、城市广场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厕所/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门等符合无障碍要求。 |
7 | 室外公共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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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口与坡道,走道和地面,台阶,厕位,停车场及停车位,无障碍标志符合无障碍要求。 |
四、公共交通建筑设施
序号 | 统计内容 |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 | 五年规划的数量 | 总数量 | 统计要求及相关说明 |
1 | 轨道交通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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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厕所/厕位,站台,盲道,无障碍标志,门,停车位符合无障碍要求。大型交通设施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引导标志)。 |
2 | 民用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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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厕所/厕位,无障碍标志,登机装置,门,停车位符合无障碍要求。大型交通设施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引导标志)。 |
3 | 铁路旅客车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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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厕所/厕位,站台,盲道,无障碍标志,门,停车位符合无障碍要求。大型交通设施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引导标志)。 |
4 | 汽车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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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厕所/厕位,站台,盲道,无障碍标志,门,停车位符合无障碍要求。大型交通设施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引导标志)。 |
5 | 客运码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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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厕所/厕位,无障碍标志,登船装置,门,停车位符合无障碍要求。大型交通设施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引导标志)。 |
五、公共交通工具
序号 | 统计内容 |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 | 五年规划的数量 | 总数量 | 统计要求及相关说明 |
1 | 无障碍公交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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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底盘出入口,轮椅席位,呼叫按钮符合无障碍要求。 |
2 | 无障碍出租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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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铁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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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飞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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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备机舱专用窄轮椅。 |
5 | 铁路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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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入口水平通道符合无障碍要求。 |
6 | 客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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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特殊设施
序号 | 统计内容 |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 | 五年规划的数量 | 总数量 | 统计要求及相关说明 |
1 | 特殊教育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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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障碍设施满足《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 |
2 | 福利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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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福利工厂、福利商业和服务业、假肢厂和安置农场等单位。 福利企业应满足《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规定。 |
3 | 康复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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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障碍设施满足《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的规定。 |
4 | 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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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养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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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障碍设施满足《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的规定。 |
6 | 老年人服务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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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障碍设施满足《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的规定。 |
7 |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 -- | -- | 家庭出入口,厨房,卧室,厕所,淋浴间,电源插座/开关,呼叫按钮符合无障碍要求。 |
8 | 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 -- | -- | |
9 | 残疾人家庭住房优先解决 |
| -- | -- |
七、居住小区与居住建筑
序号 | 统计内容 |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 | 五年规划的数量 | 总数量 | 统计要求及相关说明 |
1 | 居住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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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停车位,坡道和扶手,居住区道路,过街音响装置(对于有红绿灯的路口)符合无障碍要求。 |
2 | 居住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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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住宅和公寓以及宿舍建筑。 建筑入口与坡道、扶手,电梯(对于设有电梯的),厕所/厕位(对于宿舍和公寓),无障碍标志,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门,公共浴室(对于宿舍和公寓),无障碍住房(对于宿舍和公寓)符合无障碍要求。 |
八、信息交流无障碍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1 | 市(地)级电视栏目加配字幕(或手语栏目) | 频道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栏目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 残疾人专用网站 | 网站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 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手语培训 | 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累计培训人数:__________________ |
4 | 推广应用方便盲人、聋人的信息交流产品、服务 | 推广使用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