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杜成义到广东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887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10]14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省广州千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杜成义,于2010年5月17日至6月9日到广东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