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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早餐经营示范店评定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商务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早餐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早餐经营规范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引导早餐经营网点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2010年,市商务委制定了《北京市早餐经营示范店规范(试行)》(京商务运行字〔2010〕35号),并评定了首批999家早餐经营示范店,社会反响较好。根据全市商务工作安排,2011年将继续评定早餐经营示范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与条件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北京市早餐经营示范店规范(试行)》的经营早餐的餐饮企业。今年重点评定社区连锁经营的早餐经营示范店。

对于近两年内发生食物中毒和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不予参评。

二、进度安排

(一)申报时间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早餐经营企业(含连锁早餐经营店)于2011年7月30日前向经营地所在区县商务委自愿申报早餐经营示范店。

2、区县商务委会同区县卫生局等部门对申报的早餐经营示范店进行初审,并于2011年8月20日前将《北京市早餐经营示范店申报汇总表》(附件1)、书面初审报告(正式文件格式)和申报企业的资料一并报送市商务委。

(二)评审时间

2011年9月1日至10月10日,市商务委组织专家组对各区县商务委推荐的早餐经营示范店进行现场检查和评审。

(三)审定

2011年10月底前完成2011年早餐经营示范店评审结果的审定、公示和颁牌。

三、企业申报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早餐经营示范店申报表(附件2);

(二)北京市早餐经营示范店早餐经营品种明细表(附件3);

(三)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区县商务委、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告知,精心组织,积极扩大早餐经营示范店评定的参与面。

(二)客观公正。各区县商务委要严格按照《北京市早餐经营示范店规范(试行)》组织早餐经营企业进行申报和初审,不得弄虚作假。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北京市早餐经营示范店申报汇总表
区县名称:填报日期:2011年 月 日

序号

店铺名称

详细地址

经营品种数(种)

经营方式

店铺类型

初审得分

负责人

电话与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

 

 

 

 

 

 

 

 

 

 


注:1. “经营方式”指单店或连锁店;“店铺类型”指该早餐店是社区店、商业区店或办公区与写字楼店。
2. 本表需向市商务委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附件2:
早餐经营示范店申报表
所在区县:

店铺名称

(以营业执照为准)

 

详细地址

 

工商执照注册号

 

业务电话

 

开业时间

 

连续经营年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营方式

①单店( ) / ②连锁店:直营连锁( ) 加盟连锁( )

连锁总部名称

 

店铺类型

①社区店( )/ ②商业区( )/ ③办公区与写字楼( )

现有员工总数(人)

 

经营品种数(种)

 

其中:主食品种数(种)

 

 

其中:小菜类品种数(种)

 

调味品品种数(种)

 

日平均接待消费者(人次)

 

日平均早餐经营收入(元)

 

历年获得荣誉情况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盖)

 

2011年  月日

区县初审意见

 

 

 

 

初审人签字:

 

2011年  月日



附件3:
北京市早餐经营示范店早餐经营品种明细表

区(县):民族(如回族、朝鲜族等): 填报日期: 2011年  月  日

店铺名称

 

地址

 

经营品种数量(种)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早餐品名

 

 

 

 

 

 

 

 

 

 

早餐规格

 

 

 

 

 

 

 

 

 

 

早餐价格

 

 

 

 

 

 

 

 

 

 

序号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早餐品名

 

 

 

 

 

 

 

 

 

 

早餐规格

 

 

 

 

 

 

 

 

 

 

早餐价格

 

 

 

 

 

 

 

 

 

 

序号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早餐品名

 

 

 

 

 

 

 

 

 

 

早餐规格

 

 

 

 

 

 

 

 

 

 

早餐价格

 

 

 

 

 

 

 

 

 

 

序号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早餐品名

 

 

 

 

 

 

 

 

 

 

早餐规格

 

 

 

 

 

 

 

 

 

 

早餐价格

 

 

 

 

 

 

 

 

 

 

序号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早餐品名

 

 

 

 

 

 

 

 

 

 

早餐规格

 

 

 

 

 

 

 

 

 

 

早餐价格

 

 

 

 

 

 

 

 

 

 

调味品

 

注:若经营品种多于本表50种,可另附页。

附件4:
北京市早餐经营示范店评定打分表
区县名称: 店铺名称:

检查项目

具体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实得分

扣分原因

基本要求

1.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

满分2分。符合条件的,得2分;无其中任何一个证照,不得分。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自觉维护消费者利益,依法经营。

3

满分3分。符合条件的,得3分;发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不符合行业标准的,不得分。

 

 

3.所售产品货真价实,买卖公平;服务人员文明礼貌、服务规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

满分3分。符合条件的,得3分;发现任何不符合标准的经营行为,不得分。

 

 

小计

 

8

 

 

 

经营要求

4.早餐经营示范店字号和牌匾须醒目、美观。须明示营业时间、供应品种和收费标准。

5

满分5分。符合标准的,得5分;字号、牌匾不清晰或营业时间等没有明示的,分别扣2.5分。

 

 

5.经营品种不低于20种,调味品不低于3种(西餐除外)。早餐经营品种应主食、副食搭配合理,营养均衡,价格合理。

8

满分8分。符合标准的,得8分;经营品种不符的,扣2分;调味品种类不符的,扣2分;主、副食比例不合理的,扣2分;价格不合理的,扣2分。

 

 

6.早餐经营时间不少于3小时,且须涵盖早6点30分至9点30分时段。

8

满分8分。符合条件的,得8分;营业时间每少半小时,扣2分。

 

 

7.做到店堂整洁,环境良好。常设固定座位数不低于50个。

8

满分8分。按照店堂整洁程度不同,最高的8分,最低的0分。

 

 

8.用具清洁,食品卫生。

7

满分7分。按照用具清洁程度不同,最高的7分,最低的0分。

 

 

9.亮证照经营,从业人员应持合格证上岗。

5

满分5分。符合标准的,得5分;从业资格证和健康证每缺少一个扣2.5分。

 

 

10.食品与杂物、食品与钱币分开存放,售卖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3

满分3分。符合标准的,得3分;不符合标准的,视情节轻重,分别得2、1、0分。

 

 

11.使用节能环保设施设备和用品,不提供一次性木筷和不可降解餐具,降低能源与物品消耗,保证各种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

满分5分。符合标准的,得5分;不符合标准的,视使用环保用具情况,分别得4、3、2、1、0分。

 

 

12.具有分类收集垃圾的设施和措施;具有防蝇、防鼠、防虫、防潮设施和措施;上下水条件齐备,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

4

满分4分。符合三项标准的,得4分;符合其中两项标准的,得3分;符合其中1项标准的,得1分;均不符合标准的,得0分。

 

 

13.有序经营,安全生产。

4

满分4分。符合标准的,得4分;有安全生产隐患的,得0分。

 

 

小计

 

57

 

 

 

管理要求

14.有与生产、销售规模相适应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卫生制度,认真执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5

满分5分。有相关规章制度的,得5分;不符合标准的,视规章制度缺失情况,分别得4、3、2、1、0分。

 

 

15.鼓励餐饮经营单位建立信息化智能型能源管理平台,对每个用能点和连锁店的用能状况进行监控。

5

满分5分。有信息管理系统的,得5分;不符合标准的,不扣分。

 

 

16.定期委托环保部门对油烟和污水排放、餐厨垃圾处理进行监测,以保证达到排放标准。

5

满分5分。达到环保要求,得5分;未达到环保要求,视情况轻重,分别得4、3、2、1、0分。

 

 

小计

 

15

 

 

 

连锁要求

17.连锁早餐经营示范店应符合上述早餐经营店铺规范。

5

满分5分。符合条件的,得5分;不符合条件的,得0分。

 

 

18.连锁早餐经营示范店应统一品牌、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统一商品、统一服务、统一价格、统一配送。

5

满分5分。符合七个统一的,得5分;不符合标准的,视情况,分别得4、3、2、1、0分。

 

 

19.连锁网点应不少于20家。

5

满分5分。连锁网点多于20家的,得5分;少于20家的,每少3家,扣1分,直至得0分。

 

 

20.连锁企业具有独立的食品加工配送中心。加工布局、设施和分拣配送环境应符合相关规定。

5

满分5分。有加工配送中心的,得5分;无加工配送中心的,得0分。

 

 

小计

 

20

 

 

 

合计

 

100

 

 

 


注:1.早餐经营示范店满分80分,总得分不低于64分为合格;连锁早餐经营示范店总分100分,总得分不低于80分为合格。
2.若第1项、第2项、第3项和第17项中任何一项得分为0分,则该店即为不合格。

检查结论报告单
检查时间:2011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1年  月  日

达标

情况

是( ) 否( )

组别

第组

检查

(评审)结论

 

评定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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