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亚平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617号)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金亚平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民生证字〔2010〕64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金亚平(身份证号:321024197110242296)保荐代表人资格。
二、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二○一○年五月十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亚平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6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