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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新增“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试机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质检特函[2010]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新增“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试机构的通知
(质检特函〔2010〕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质检总局70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审查同意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新增为长输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试机构。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规则》、tsg d6001-2006《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的要求,组织和实施长输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考试工作。

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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