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议罗志军任职的通知 (吉政干任〔2011〕91号) 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省政府2011年6月24日决定,建议罗志军为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请按《公司法》及你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