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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证监许可[2010]5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581号)


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天山 毛 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新疆天山 毛 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新疆天山 毛 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增持新疆天山 毛 纺织股份有限公司129,848,457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206,354,457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6.7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会同新疆天山 毛 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你公司在收购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二○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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