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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告协会关于印发《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办法》的通知(2010修订)


【颁发部门】 中国广告协会

【发文字号】 中广协[2010]4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广告协会关于印发《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办法》的通知
(中广协〔2010〕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中国广告协会于2004年开始实施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工作,为推动广告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加快培育大型专业企业,提高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项工作得到了广告行业的认同及企业的积极响应。为保证资质认定工作严谨有序、持续稳定地开展,中国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根据广告行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需求,对《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办法》再次修订,修订后的《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办法》原则上三年不变。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办法》和《中国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工作规程》,及时调整修改本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工作规程”和“量化评分细则”;积极做好对企业的发动宣传工作,动员企业积极参加资质等级认定的申请;指导企业按照《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办法》,认真填写《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准备申请资质等级需要的全部材料;负责对申请“中国一级广告企业”的企业材料初审工作,完成对申请“中国二级广告企业”和“中国三级广告企业”的企业认定工作。

2010年申请中国一级广告企业资质的企业材料,于7月30日前报中国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中国二级广告企业和中国三级广告企业资质的企业核准材料,上报时间不变。

会员部联系人:霍 焰

电话:010-63317521 传真:010-63317514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文件:
1、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办法
2、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4、中国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工作规程

附件1:
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办法
(2010年5月28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广告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加快培育大型专业企业,提高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广告制作发布技术水平和经营水平,加强广告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秩序,开展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工作。
根据工商广字〔2008〕85号《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工商广字〔2009〕53号《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和促进广告协会拓展职能增强服务能力完善行业管理的意见》,以及中广协〔2010〕29号《关于推进中国广告协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国广告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广告企业,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从事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业务的企业申请企业资质等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中国广告协会负责全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的管理工作,各地广告协会配合实施。中国广告协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分别成立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负责认定工作。
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成员包括: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广告主、媒体、企业、高校等相关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中应有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广告协会的人员参加。

第二章 企业资质分类

第四条 根据中国广告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引导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对申请资质等级的企业按实际经营内容与核心竞争力的情况分为三类。
一、综合服务类:指以品牌服务为核心,为广告主提供广告传播全过程、全方位服务的企业。服务内容包括市场调查、品牌传播策略、创意策划、设计制作、公关活动、媒体策划与媒体广告资源购买、广告效果研究等。
二、媒体服务类:指为媒体提供代理、销售、品牌运营以及为广告主提供媒体策划、媒体广告资源购买等专项服务的企业。
三、设计制作类:指以广告设计、制作为主要业务内容的专项服务型企业。服务内容包括影视广告、平面广告、互动(网络)广告、霓虹灯广告等创意设计制作;企业与品牌形象识别系统设计等。

第三章 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第五条 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三级:中国一级广告企业;中国二级广告企业;中国三级广告企业。其标准详见附件1《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第六条 在《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各类各级第1-4条标准,为企业申请资质等级的准入条件。

第四章 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与认定

第七条 企业可向注册所在地的广告协会(注册地没有广告协会的,可直接向上一级广告协会)申请资质等级,各地广告协会提出意见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尚未开展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直接向中国广告协会申请资质等级。
第八条 申请中国一级广告企业资质的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负责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意见后,报中国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审查认定。申请中国二级广告企业和中国三级广告企业资质的企业,由中国广告协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审查认定,报中国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核准。
第九条 企业申请资质等级,按照《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填写说明”要求填写,组织申请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开本21cm×29cm)与电子版一同报送。
第十条 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申请中国一级广告企业资质的企业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初审后,报中国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截止时间为每年5月31日。
申请中国二级广告企业和中国三级广告企业资质的企业核准材料(即《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认定后,报中国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截止时间为每年9月31日。
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结束时间为每年12月20日。
第十一条 各级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依据本办法,认真执行认定委员会“工作规程”,严格按照“量化评分细则”,根据企业申请的类别与等级,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资质等级评判。

第五章 企业资质等级有效期

第十二条 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三条 再次申请企业资质等级的企业,简化申请材料(不再提供公司章程、广告专业设备设施明细表、自主产权经营场所产权证复印件、公司管理层以下人员的毕业证、职称证、岗位培训证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
第十四条 获得中国二级广告企业和中国三级广告企业资质的企业,在资质等级有效期内,可根据企业发展状况,按程序申请上一级资质等级。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五条 中国广告协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建立考核与检查机制,对申请企业资质等级的企业实施考核,对获得企业资质等级的企业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企业在申请企业资质等级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予认定:
一、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被严厉处罚过的;
二、违反广告行业自律条款,在行业内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
四、企业财务信誉欠佳的。
第十七条 获得资质等级的企业,中国广告协会颁发统一制作的《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标牌,在公众媒体上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 各企业注册地广告协会对本地区获得资质等级的企业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 获得资质等级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中国广告协会取消其企业资质等级,收回证书和标牌,在业内通报批评或在公众媒体上予以曝光,三年内不得申请企业资质等级。
一、申请资质等级时,隐瞒企业实际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发生本办法第十六条所列情况的;
三、发现仍在使用逾期的企业资质等级的。
第二十条 企业因各种原因撤销、歇业的,应当将《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标牌,交回中国广告协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为适应我国广告行业的发展情况,本办法原则上三年调整一次。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方法》和《中国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工作规程》,及时调整修改本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工作规程”和“量化评分细则”。
第二十三条 附件1《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的有关名词解释:
资产净值增加:指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加。
广告营业收入:指企业全部广告经营收入(与广告业务无关的其它收入除外)减去付给媒介单位广告发布费用后的实际收入(以计税额为准)。
广告审查管理制度:指广告审查的范围为广告创意稿、广告设计定稿及制作后的广告成品、代理或者待发布的广告样件。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广告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企业资质分为三类:综合服务类;媒体服务类;设计制作类。
综合服务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提供综合的、全方位广告传播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媒体服务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为媒体提供代理、销售、品牌运营以及为广告主提供媒体策划、媒体广告资源购买等专项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及其规模化、网络化的经营能力; 设计制作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专业化的设计、制作水平。
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三级:中国一级广告企业;中国二级广告企业;中国三级广告企业。
一、综合服务类
(一)中国一级广告企业标准
1、企业成立3年以上,采用现代企业制度,近2年来资产净值有所增加。
2、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3、广告专业设备净值18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广告年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不低于3000万元(媒体代理、销售的营业收入除外),照章纳税。
5、企业主要经营者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广告经营业绩。注重自主创新和企业品牌建设,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诚信经营。
6、有职工40人以上,其中80%以上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建立广告审查管理制度,有专职广告审查人员。企业每年都有一定的人才培训经费投入。
7、有成功服务2年以上的客户3个;在过去2年内曾为8个以上品牌提供策划创意、设计制作等服务;有2个品牌为成功案例,有效提升品牌知名度,广告效果明显。
8、企业在平面、广播、影视、户外等广告媒体中为客户提供过广告策划、创意制作、代理发布等综合性服务。
9、近3年制作发布过的广告作品,在正省级以上的活动评比中获得等级奖6件以上。
10、企业为广告行业、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贡献,在本行业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中国二级广告企业标准
1、企业成立3年以上,采用现代企业制度,近2年来资产净值有所增加。
2、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3、广告专业设备净值8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广告年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不低于1000万元(媒体代理、销售的营业收入除外),照章纳税。
5、企业主要经营者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广告经营业绩。注重自主创新和企业品牌建设,诚信经营。
6、有职工20人以上,其中70%以上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建立广告审查管理制度,有专职广告审查人员。企业每年都有一定的人才培训经费投入。
7、有成功服务2年以上的客户2个;在过去2年内曾为5个以上品牌提供策划创意、设计制作等服务;有2个品牌为成功案例,有效提升品牌知名度,广告效果明显。
8、企业在平面、广播、影视、户外等广告媒体中为客户提供过广告策划、创意制作、代理发布等综合性服务。
9、近3年制作发布过的广告作品,在正省级以上评比中获得过等级奖。
10、企业为广告行业、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本行业有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中国三级广告企业标准
1、企业成立2年以上,采用现代企业制度,近2年来资产净值有所增加。
2、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3、广告专业设备净值4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广告年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不低于500万元(媒体代理、销售的营业收入除外),照章纳税。
5、企业主要经营者及业务部门负责人有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广告经营业绩。注重企业品牌建设,诚信经营。
6、有职工15人以上,其中60%以上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建立广告审查管理制度,有专职广告审查人员。企业每年都有一定的人才培训经费投入。
7、有成功服务2年以上的客户1个;在过去2年内曾为3个以上品牌提供策划创意、设计制作等服务;有1个品牌为成功案例,有效提升品牌知名度,广告效果明显。
8、企业在平面、广播、影视、户外等广告媒体中为客户提供过广告策划、创意制作、代理发布等综合性服务。
9、近3年制作发布过的广告作品,在正省级以上评比中获得过入围以上奖项。
10、企业为广告行业、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本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媒体服务类
(一)中国一级广告企业标准
1、企业成立3年以上,采用现代企业制度,近2年来资产净值有所增加。
2、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3、广告专业设备净值18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广告年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不低于6000万元(指纯媒体服务的营业收入),照章纳税。
5、企业主要经营者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广告经营业绩。注重自主创新和企业品牌建设,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诚信经营。
6、有职工40人以上,其中80%以上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建立广告审查管理制度,有专职广告审查人员。企业每年都有一定的人才培训经费投入。
7、有成功服务2年以上的客户5个;在过去2年内曾为12个以上品牌提供媒体策划、媒体广告资源购买或代理发布服务;有2个品牌为成功案例,有效提升品牌知名度,广告效果明显。
8、企业为广告行业、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较大贡献,在本行业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中国二级广告企业标准
1、企业成立3年以上,采用现代企业制度,近2年来资产净值有所增加。
2、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3、广告专业设备净值8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广告年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不低于1500万元(指纯媒体服务的营业收入),照章纳税。
5、企业主要经营者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广告经营业绩。注重自主创新和企业品牌建设,诚信经营。
6、有职工20人以上,其中70%以上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建立广告审查管理制度,有专职广告审查人员。企业每年都有一定的人才培训经费投入。
7、有成功服务2年以上的客户3个;在过去2年内曾为8个以上品牌提供媒体策划、媒体广告资源购买或代理发布服务;有2个品牌为成功案例,有效提升了品牌知名度,广告效果明显。
8、企业为广告行业、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贡献,在本行业有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中国三级广告企业标准
1、企业成立2年以上,采用现代企业制度,近2年来资产净值有所增加。
2、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3、广告专业设备净值4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广告年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不低于800万元(指纯媒体服务
的营业收入),照章纳税。
5、企业主要经营者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广告经营业绩。注重企业品牌建设,诚信经营。
6、有职工15人以上,其中60%以上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建立广告审查管理制度,有专职广告审查人员。企业每年都有一定的人才培训经费投入。
7、有成功服务2年以上的客户1个;在过去2年内曾为5个以上品牌提供媒体策划、媒体广告资源购买或代理发布服务;有1个品牌为成功案例,有效提升品牌知名度,广告效果明显。
8、企业为广告会议、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本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设计制作类
(一)中国一级广告企业标准
1、企业成立3年以上,采用现代企业制度,近2年来资产净值有所增加。
2、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3、广告专业设备净值18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广告年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不低于2500万元(指广告创意与设计制作的营业收入),照章纳税。
5、企业主要经营者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广告经营业绩。注重自主创新和企业品牌建设,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诚信经营。
6、有职工20人以上,其中80%以上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建立广告审查管理制度,有专职广告审查人员。企业每年都有一定的人才培训经费投入。
7、有成功服务2年以上的客户3个;在过去2年内曾为8个以上品牌,提供广告创意设计与制作服务;有2个品牌为成功案例,有效提升品牌知名度,广告效果明显。
8、近3年制作发布过的广告作品,在正省级以上评比中获等级奖8件以上。
9、企业为广告行业、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本行业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中国二级广告企业标准
1、企业成立3年以上,采用现代企业制度,近2年来资产净值有所增加。
2、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3、广告专业设备净值8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广告年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不低于700万元(指广告创意与设计制作的营业收入),照章纳税。
5、企业主要经营者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广告经营业绩。注重自主创新和企业品牌建设,诚信经营。
6、有职工10人以上,其中70%以上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建立广告审查管理制度,有专职广告审查人员。企业每年都有一定的人才培训经费投入。
7、有成功服务2年以上的客户2个;在过去2年内曾为5个以上品牌提供广告创意设计与制作服务;有2个品牌为成功案例,有效提升品牌知名度,广告效果明显。
8、近3年制作发布过的广告作品,在正省级以上评比中获得等级奖4件以上。
9、企业为广告行业、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本行业有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中国三级广告企业标准
1、企业成立2年以上,采用现代企业制度,近2年来资产净值有所增加。
2、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3、广告专业设备净值4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广告年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不低于300万元(指广告创意与设计制作的营业收入),照章纳税。
5、企业主要经营者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广告经营业绩,诚信经营。
6、有职工8人以上,其中60%以上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建立广告审查管理制度,有专职广告审查人员。企业每年都有一定的人才培训经费投入。
7、有成功服务2年以上的客户1个;在过去2年内曾为3个以上品牌提供广告创意设计与制作服务;有1个品牌为成功案例,有效提升品牌知名度,广告效果明显。
8、近3年制作发布过的广告作品,在正省级以上评比中获得过等级奖。
9、企业为广告行业、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本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附件3:
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二〇一〇年度)

企业名称(盖章)
申请资质等级
申 请 日 期
填  报  人

中国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制

填 写 说 明

一、企业名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名称(英文名称必须同时提供)。
二、经营范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主营、兼营的所有项目。
三、企业经济性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公司类型”。
四、广告营业额:企业从事广告业务(与广告业务无关的其它收入除外)得到的全部实际收入
(以给客户开出的发票数额为准)。
五、广告营业收入:广告营业额减去付给媒介单位广告发布费用后的实际收入(以计税额为准)。
六、上缴税款:企业上缴的与广告有关的全部税款。
七、主要经营者简历:指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主要工作经历。
八、广告从业人员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职称:包括人事部门评定的高级职称、国家级行业组织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院校聘请的客座教授(需提供证明文件)。
九、发表广告专业论文:指职工在国家级报刊或省市级广告协会所编的刊物中发表的与广告有关的论文、文章。
十、企业填写资质申请书之外,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企业经营情况介绍(语言要求:中、英文 字数要求:200字);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企业自身建设、发展的相关制度:包括工作流程管理、企业文化、企业品牌发展战略、广告审查管理制度等;
4*、广告专业设备、设施明细表(包括办公家具、电子设备、户外广告设施、广告工程用车、本公司办公、生产用自主产权房产);
5*、经营场所使用权或产权证复印件;
6、 申请书中所规定两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复印件、两年缴纳税款税单复印件;
7、 申请综合服务类资质,需提供综合服务收入和媒体代理、销售收入的相关证明,包括财务、客户等方面的证明;
8*、企业法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身份证、培训证书复印件;(注:再次申请的企业,如果其法人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发生变化,仍需提供此证明材料。)企业所配备的广告审查员资格培训证书复印件;
9、 职工年度培训费的相关证明;
10、 广告专业论文在发表刊物上的复印件;
11、持续成功服务两年以上客户的证明(客户盖章签署);
12、近两年品牌服务的证明(客户盖章签署);
13、两份已成功实施的广告案例(内容包括:营销环境分析、广告传播目标、广告策略、广告表现和执行、媒介策略、广告效果评估等);
14、近三年中广告作品获等级奖的证书复印件;
15、企业获得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16、制作或发布公益广告的证明材料,如照片或光盘等。
十一、本申请书下载网址:http://www.cnadtop.com 请在该网址首页中的“资质认定”栏目下载。
注:a、“*”代表:已经取得资质等级、三年期满再次申请同一资质等级的企业,可不再提供的材料项目。b、请将以上资料按填写说明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开本为:21*29cm;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caahuo@126.com

企业名称

中文

 

英文

 

地址

 

邮 编

 

企业经济性质

 

登记机关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子信箱

 

企业联系人

 

电话电子信箱

 

企业成立时间

 

传 真

 

注册资本(万元)

 

自有户外媒体面积(m²) 

 

经营范围

 

企业类型

综合服务

 

媒体服务

 

设计制作

 

已获资质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广告设备价值 (万元)

 

经营场所(平方米)

租用:
自有:

企业所有者权益余额(万元)

2008年

2009年

 

 

广告营业收入  (万元)

2008年

2009年

 

 

广告营业额 (万元)

2008年

2009年

 

 

缴 纳 税 款 (万元)

2008年

2009年

 

 

主要经营者(董事长或总经理)简历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所学专业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从事广告
工作经历

 

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简介

姓名

部门

职务

学历

主要业绩

 

 

 

 

 

 

 

 

 

 

 

 

 

 

 

 

 

 

 

 

 

 

 

 

 

广告从业人员总数

 

大专学历以上人数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初级职称人数

 

是否建立广告审查管理制度、配备几名广告审查员

 

 

职工年度培训费用(万元)

2008年

 

2009年

 

广告从业人员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职称的人数

姓名

 

类别

 

发证单位

 

姓名

 

类别

 

发证单位

 

姓名

 

类别

 

发证单位

 

姓名

 

类别

 

发证单位

 

近3年在从业人员中发表过有关广告专业方面的论文

论文名称

所发表刊物的名称

发表日期

 

 

 

 

 

 

 

 

 

 

 

 

 

 

 

持续成功服务两年以上的客户

客户名称

合作起止时间

 

 

 

 

 

 

 

 

 

 

近两年内的 品牌服务

品牌名称

客户名称

服务内容及起止时间

 

 

 

 

 

 

 

 

 

 

 

 

 

 

 

 

 

 

 

 

 

 

 

 

 

 

 

 

 

 

 

 

 

 

 

 

提供两份已成功实施的
广告策划执行案例

标题:

标题:

在平面、广播、影视、户外媒介中的3种为客户提供过广告策划、创意制作、代理发布服务

媒介名称

客户名称

作品题名

发布日期

 

 

 

 

 

 

 

 

 

 

 

 


近三年广告作品 在副省级以上评比中 获等级奖情况(如有更多,可另附材料)

作品名称

颁奖时间

颁奖单位

 

 

 

 

 

 

 

 

 

同上

 

 

 

 

 

 

 

 

 

 

 

 

 

 

 

 

 

 

 

 

 

企业曾获得何种
荣誉称号

荣誉名称

颁发单位

 

 

 

 

 

 

 

 

 

 

 

 

企业在行业内的 影响力

参加各级广告协会组织情况、履行会员义务情况、企业领导在广告协会中任职情况

 

参加各级广告协会、分支机构活动情况

 

参与广告行业大型活动的情况

 

企业为公益事业所做的贡献

 



制作或发布的
公益广告(如有更多,可另附材料)

名称

发布形式

发布时间

 

 

 

 

 

 

同上

 

 

 

 

 

 

 

 

 

 

 

 

 

 

 

 

 

 

企业上一年度守法诚信情况(广告监管部门签章)

有无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理

 

受处理的程度

 

有无重大违反行业自律条款情况

 

企业注册地广告 协会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 注

 



附件4:
中国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工作规程
(2010年5月28日修订)

第一条 为了明确中国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委员会)的工作性质、工作规范和认定程序,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认定委员会以公正、公平、保密、独立为宗旨,采取投票表决的方法,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评选原则,保证不对外泄露企业信息,不擅自披露讨论结果。
第三条 认定委员会是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的权力机构,其职责是研究、制定和贯彻《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审查确定量化评分的原则和办法,审查专家组对企业的评分意见,认定企业的资质等级。
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处理资质认定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可根据资质认定工作的需要,聘请行业内有关人员组成专家组,研究资质等级认定中的有关问题。
第四条 中国广告协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分别成立认定委员会,负责认定工作。认定委员会成员包括: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广告主、媒体、广告企业、高校等相关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定委员会中应有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广告协会人员参加)。专家组成员包括:广告公司负责人和大专院校的专家教授。认定委员会及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两年调整一次。认定委员会主任由中国广告协会分管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的领导担任,主持召开专家组和认定委员会的会议。
第五条 企业注册地的广告协会审查企业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检查企业有无《认定办法》中第十六条所列举的行为,在《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中填写检查意见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
第六条 申请中国一级广告企业资质的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认定委员会,对企业注册地广告协会报来的材料再次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在《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中填写意见后,报中国广告协会。
第七条 中国广告协会接到注册地广告协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报送的企业申请材料后,认定办公室首先对企业准入资格、材料完整性初审,录入有关信息;其次会同专家组按照《认定办法》和《量化评分细则》对企业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收集研究各种问题,提供给认定委员会参考。
认定委员会根据《认定办法》和《量化评分细则》及专家组提供的情况,对每一个申请资质等级的企业进行评判与认定。认定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方为有效。在经过充分讨论后,即可付诸表决,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为通过。对有争议的个案,有一位委员提出,两位委员附议,可付诸表决,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八条 申请中国二级广告企业和中国三级广告企业资质的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认定委员会根据《认定办法》和《量化评分细则》进行认定,将认定后的中国二级广告企业和中国三级广告企业的《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报中国广告协会。
第九条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广告企业或尚未开展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告企业,可直接向中国广告协会申请资质等级,由中国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认定。
第十条 中国广告协会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将对申请资质等级的企业保留考察权,对企业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本工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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