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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诸城市桃林乡设立桃林镇的通知


【颁发部门】 潍坊市政府

【发文字号】 潍政字[2010]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诸城市桃林乡设立桃林镇的通知
(潍政字〔2010〕22号)


诸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桃林乡设立桃林镇的请示》(诸政请字〔2010〕27号),经市政府研究并报省政府以鲁政函民字〔2010〕16号文批复,同意撤销桃林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桃林镇,镇政府驻原桃林乡政府驻地。

二ο一ο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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