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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主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泸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泸市府办函[2010]1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主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0〕1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主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任务艰巨、意义重大

(一)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意义重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肩负着节约资源、改善环境和保护人类生存条件三大任务,同时也为城市下岗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社会公益事业和民心工程。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不仅可以从根本上改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无序混乱状态,有利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资源节约国策的客观要求,是加快循环经济型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

(二)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任务艰巨。截止2009年底,全市共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1097家,回收网点1004个,总面积199265平方米,从业人员4761人。其中,主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220个,江阳区107个、龙马潭区83个,纳溪区30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面广量多,管理任务较为繁重。目前,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存在问题较多,如:环境卫生差、经营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等现象均比较普遍。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回收利用的各种再生资源日益增多,因涉及较多民生问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引起了政府、社会、群众多方的高度关注,成为敏感领域,规范管理的任务难度较大。

(三)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势在必行。近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废品回收经营市场的放开,城市废旧从业者激增。但由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之市场组织化程度较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处于自发状态,客观上造成我市废品回收市场流通无序、鱼目混珠、资源回收率低下,不仅浪费了可利用再生资源,还造成了严重的二次污染,导致周边区域脏乱差臭。此外,这些自发形成的收购站还存在交易价格恶性竞争、违章收购拾荒人员盗卖的生产设备和城市公用设施等问题,直接影响到城市形象、社区环境、居民生活,并引发社会治安、卫生防疫等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规范废品回收业经营管理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二、加强再生资源网点管理的措施和目标

(一)工作措施。再生资源网点规范工作要按照市级相关部门为督导主体、区政府为整改责任主体、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网点经营者为整改实施主体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市区街道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方式,抓紧对三区再生资源网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各区要对辖区内的再生资源网点进行拉网排查,对辖区内经营网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制定完善的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政策,提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业主对整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意义的认识,增强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的观念。

(二)工作目标。各区要针对网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力争于6月28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一是要搞好网点门前三包,保持清洁卫生;二是对有挂靠企业的网点,要求挂靠企业为网点设置统一店招、隔板;个体经营网点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设计和要求制作店招、隔板,规范回收物资;三是要求所有网点经营户必须亮证经营,将工商执照、商务备案、公安备案、环保手续、签订的门前三包责任书贴在门店显著位置。对无照经营者由工商部门依法取缔;对未按时到商务、公安部门备案的网点由三区经商局、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对占道经营的,由市区城管部门依法查处。

三、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管理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效扎实地将有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畅通信息。市上将成立再生资源网点督导工作协调小组(见附件),由组长单位牵头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协调小组办公室。三区政府于每周五前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再生资源网点整改工作进度情况。

(三)以奖代补,政策推动。对在2010年6月28日前完成整改的网点,经验收合格的,给予2000元奖励。其中市财政奖励1000元,区财政奖励1000元。

联系人:泸州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陶杰

电 话:2275765 传真:2273820

邮 箱:lzswjbgs@163.com

附件:泸州市主城区再生资源网点督导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泸州市主城区再生资源网点督导工作
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明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泸州工商局、市规建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政府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副局长任晓波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督导工作的日常事务与协调。

市上成立三个督导组分别督导三区再生资源网点整治工作。

督导一组:负责督导江阳区

组长单位:市城管局

副组长单位: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

督导二组:负责督导龙马潭区

组长单位:市商务局

副组长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建局、市财政局

督导三组:负责督导纳溪区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副组长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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