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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志国、宫毓刚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干任[2011]8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志国、宫毓刚任职的通知
(吉政干任〔2011〕88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政府2011年6月24日决定,任命高志国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宫毓刚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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