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志国、宫毓刚任职的通知 (吉政干任〔2011〕88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政府2011年6月24日决定,任命高志国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宫毓刚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