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10〕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上海交通港航行业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上海交通港航行业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71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10〕4号)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氛围,促进交通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上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以“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围绕世博安保工作要求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的部署,结合开展“三项行动”和加强“三项建设”工作的目标要求,通过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努力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为促进本市交通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夯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
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时间
2010年6月1至30日。期间:
(一)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3日。宣传咨询的重点内容:宣传安全发展理念、世博安保工作措施、“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重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应急科普知识等。
(二)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14至20日。各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适时开展应急演练,达到锻炼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目的。
四、组织机构
市交通港口局安委会负责市交通港口局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市交通港口局安委会办公室(局安全监督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五、活动内容及组织安排
(一)通过市交通港口局政府网站和局域网公布开展“安全生产月”的活动通知。
(二)各单位在内部要通过黑板报、知识竞赛、开展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局属相关单位要对所分管行业进行专门动员部署,做到层层传达,级级落实。
(三)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市运输管理处、航务处、码头中心、质监站要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开展针对性检查,主要检查世博安保“三防”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高温季节安全防范措施、防汛防台措施、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情况。同时,针对各行业特点,着重抓好公交客运、省际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运输、内河水上通航环境、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水运工程施工机械安全等专项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加大处罚力度。
(四)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作业场所应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宣传标语,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过去发生或者他人的事故教训,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特别是加强危险品从业人员、客运从业人员、外来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宣传和舆论导向非常重要。通过每年一度的集中性、突击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于进一步凝聚广大企业的安全发展共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推动本市交通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实现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任务分工,分头抓好落实,有序安排好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是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开展“三项行动”和加强“三项建设”。各单位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提高对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按照“三项行动”的基本要求,各地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的同时,开展联合执法和隐患治理工作,净化本市交通港航行业的安全生产环境。通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活动方案和计划,落实各项宣传措施。宣传活动要突出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的理念,加强针对性、知识性和趣味性。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创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四)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原则,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活动总结分别于6月4日和7月2日前报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杨军,电子邮箱:anquanjianduchu@sohu.com,联系电话:23115251,传真:63268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