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刘家彦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黔府任〔2010〕1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刘家彦、陈 红任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