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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刘家彦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州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任[2010]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刘家彦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黔府任〔2010〕1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刘家彦、陈 红任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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