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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福清市协力屠宰场等7家牲畜屠宰场为定点屠宰点的批复


【颁发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综[2011]1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福清市协力屠宰场等7家牲畜屠宰场为定点屠宰点的批复
(榕政综〔2011〕102号)


市商贸服务业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调整福州市部分牲畜定点屠宰场(点)设置的请示》(榕商〔2011〕178号)悉。经研究,同意调整福清市协力屠宰场、福清市南鑫屠宰场、福清市三山飞腾屠宰场、福清市渔溪渔融屠宰场、长乐市江田屠宰场、闽清县池园屠宰场、罗源县起步凯华屠宰场为牲畜定点屠宰点。

请你局按照牲畜定点屠宰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企业办理审核换证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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