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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质量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山东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鲁商务建设字[2011]57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质量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鲁商务建设字〔2011〕572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1]19号),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现就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质量建设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为总抓手,以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为目标,以“巩固、规范、发展、提高”为主题,强化质量观念,树立品牌意识,推进规范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经营水平,全面推进质量建设,促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范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质量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在扩大农家店覆盖面的同时,着力强化农家店后续管理,促进我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质量上台阶、管理上水平、服务上档次。通过质量建设年活动,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基本实现:
1、标识醒目统一。以县(市、区)或承办企业为单位,统一农家店外观、招牌设计。农家店招牌突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用标识、农家店统一编码及监督举报电话。农家店、配送中心均在显著位置悬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用标识牌,并将标识广泛应用于货架、车辆等设备设施。
2、店容店貌整洁。农家店始终保持卫生整洁,店内通风明亮,店外清洁卫生,有与经营商品相匹配的陈列货架,商品按区域分类、分品种摆放,做到码放整齐、陈列有序、明码标价。
3、管理制度健全。承办企业建立完善农家店巡查、配送、商品质量管理等制度。有对加盟店管理运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农家店统一张贴诚信经营守则、商品质量承诺,建立完善商品进货台账,并在显要位置悬挂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经营许可等证照。
4、统一配送率提升。承办企业与加盟农家店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对农家店保持正常的配送业务。通过总部统一配送、指定供货商直配、乡镇大店配送(店配合一)等形式,快速消费品统一配送率达到50%,农业生产资料统一配送率达到90%以上。
5、商品质量安全。统一配送及指定供货商直供商品,实行承办企业总部准入备案制度;农家店自行采购商品,实现对进货渠道及供应商的登记管理。农家店切实做到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经营过期、“三无”商品,确保商品优质可靠、物美价廉。
6、服务功能完善。在农家店实现商品销售的同时,增设非处方药品、图书音像、烟草等专卖品的销售,加载金融、邮政、通信、理发、洗浴、中介、代收费等社会服务功能,使农民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城里人一样的服务。
三、重点工作
结合深入开展“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以农家店长效运营、农民长期受益为宗旨,围绕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质量建设年活动,切实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
(一)扩大农家店覆盖面。全面落实《山东省商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围绕到2015年标准化农家店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的目标任务,继续推进农家店建设改造。2011年新建改造农家店8000个以上,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5%以上,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进一步完善。
(二)提高信息化普及率。以农家店为载体,以信息网络为基础,加载农村金融、通讯服务功能,构建以商务主管部门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支撑、企业物流管理平台为节点、农家店“信息机”为终端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信息服务、零售管理、金融服务、移动增值业务等功能,促进农村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融合。2011年,完成5000个农家店信息化建设任务。
(三)提升统一配送水平。围绕落实“十二五”末农家店配送率达到80%的目标,以加强配送中心建设,搭建统一配送平台,建立商品联采中心,创新配送模式等为重点,着力提高对农家店的配送率。2011年,完成30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目标。
(四)强化农家店店长培训。围绕提高农家店经营管理水平,启动“万名农家店店长培训”计划,通过全方位、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培训,全面提升农家店经营人员素质,奠定农家店长效运营的人才基础。
(五)完善农家店服务功能。围绕充分发挥农家店网络作用,积极推广“一网多用”。切实加强与粮食、供销、农业、邮政、电信、医药、烟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农家店设置粮油肉食制品、非处方药品、图书音像制品及烟草等专柜,加载电信、邮政、金融、理发、照相等服务功能,提升农家店综合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建设年活动,作为深入开展“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成立质量建设年活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科室。要充分发挥承办企业的主体作用,切实调动主动性、自觉性,使其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做好宣传发动。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成果,宣传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宣传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与做法,为顺利推进质量建设年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商务部门要根据质量建设年活动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店容店貌”集中整治月、“农家店示范店创建”、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评选等专项活动,丰富活动内涵,推动活动开展。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要求,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及时整改提升。结合质量建设年活动,组织承办企业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对工程建设质量、运营状况、发挥的作用及取得的效果进行全面客观评估。结合活动开展,严格对照商务部有关项目建设标准与规范,认真查找项目建设、管理、运营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农家店的经营管理进行分类排队,对项目建设不达标、经营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五)强化工作考核。严格按照省商务厅印发的《山东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考核办法》,落实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采取委托第三方抽查,组织专家打分等形式,对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及承办企业进行考核。对出现质量安全等恶性事件、以虚假信息骗取国家补贴、重复申请国家补贴等问题的市、县(市、区)和承办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承办企业资格;对工作成绩突出、考核排名靠前的市、县(市、区)及承办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在扶持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以考核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扎实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质量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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