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任惊雷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1〕1239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任惊雷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华保报〔2011〕135号)收悉。经审核,任惊雷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