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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无锡工商局、市经信委无锡市实施商标战略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1]19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无锡工商局、市经信委无锡市实施商标战略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195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工商局、市经信委《无锡市实施商标战略“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无锡市实施商标战略“十二五”规划
(无锡工商局、市经信委 2011年6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扎实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市商标战略的有效实施,全面增强企业商标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紧扣“推动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建设创新无锡、幸福无锡”主题,把握加快转型发展主线,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特制定无锡市实施商标战略“十二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主导产业竞争力为核心,以“鼓励创造、高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为工作方针,以实施商标战略,建设“品牌无锡”为工作目标,遵循“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互动”实施机制,突出科技驱动、城市引领、民生导向、生态保障,全面落实《无锡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纲要》和产业升级、城市发展、社会建设、文化振兴、生态文明五个行动计划,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大力培育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群体,进一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2015年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总体要求

到2015年底,全面建立起覆盖全市,重点突出的商标注册体系;面向市场,运行高效的商标运用体系;制度健全,执法有力的商标保护体系;科学规范、运行协调的商标管理体系;功能完备、支撑有力的商标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实施商标战略工作机制,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品牌大市”。

三、目标任务

(一)商标注册:保持注册商标数量的稳步增长。到2015年底,全市商标注册新申请量年均4000件以上,新增26000件,注册商标总量达到71000件。其中新兴产业领域新增注册商标数不少于3000件;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新增数不少于1000件;商标国际注册量平均增长30%以上,总数超过1000件;定牌加工企业和外向出口型企业自主商标拥有率达到80%以上。

(二)商标培育:形成一批高知名度、高信誉度、高竞争力的优势品牌群体。到2015年底,驰名商标总数达到103件,新增12件,其中行政认定达到44件。江苏省著名商标达到450件,新增100件,无锡市知名商标达到1250件,新增400件。建成8个具有无锡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省级品牌培育基地,15个市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

(三)商标运用:商标在推动企业品牌经营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体现。企业在市场营销、股权作价、融资贷款、产品延伸、品牌塑造、信用建设、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直接作用日益突出。到2015年底,全市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税收占规模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税收的比重达到45%以上。使驰名、著名商标企业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增长和开拓国内外市场的主力军。

(四)商标保护:商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商标权保护机制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部门协作和区域协作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实现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围绕商标境外注册、海外保护和自主品牌国际化三个关键环节,综合运用行政指导、宣传引导、政策扶持等手段,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畅通海外维权投拆和救济渠道。确保企业投拆答复率达100%,商标行政案件当年处理率达95%以上。

(五)商标管理:全面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指导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企业商标管理制度。各级政府以及各主导产业部门要努力搭建有利于商标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建立商标交易网站、商标信息库、闲置商标盘活、转让、商标印制企业网络监管等配套服务平台,积极为企业品牌建设提供信息咨询、战略指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建立品牌商标、品牌企业的档案、数据库、健全完善品牌评价标准、确认制度和管理办法。

四、重点工作

(一)夯实商标发展基石,实施品牌自主化工程。各级政府要将实施商标战略的各项工作指标列入年度考核内容,明确注册商标新申请数,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目标任务数,采取行政指导和政策激励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各类商标注册,并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重点加强对农业企业、新兴产业、定牌加工企业、高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老字号等企业商标注册的引导、培育与服务。在全市企业中基本形成以主动注册商标、精心培育商标、自觉保护商标的品牌发展新格局。

(二)拓展境外创牌渠道,实施品牌国际化工程。指导企业积极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使用自主品牌拓展国际市场,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支持我市优势产业和企业在境外创建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引导优势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跨国兼并、品牌收购、品牌推广等方式实施商标国际战略,逐步把我市外贸成本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转化为品牌价值优势。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标国际注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鼓励和引导定牌加工企业和外向出品企业培育发展自主品牌,全市出口型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在主要出口国均拥有自主商标。

(三)培育优势产业群体,实施品牌集聚化工程。各级政府、各产业指导部门要围绕建设“品牌大市”目标和市政府确定的八大类新兴产业,建立健全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工作指导机构,支持基地企业组建专业行业协会,增加知名品牌产品配套能力,把产业集群品牌基地建设成为商标战略实施的先行区、集中区和示范区。重点打造“无锡国家高新技术”、“无锡新区传感网”、“宜兴中国电缆城”、“宜兴中国环保装备”、“江阴轻纺”、“江阴新能源”、“锡山电动车”、“无锡马山生物医药”、“惠山风电”等优势产业集群品牌示范基地,使品牌和商标战略在推动经济发展的成效进一步凸现。

(四)增强品牌商标竞争力,实施品牌高端化工程。市商标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指导企业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引导企业打造知名品牌,提升品牌竞争力。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定位、突出重点、梯队培育”的原则,选拔好的苗子加以重点培育和争创工作的指导申报。要以商标为纽带,大力整合企业商标资源,丰富企业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形成一大批高知名度、高信誉度、高竞争力的品牌群体。要积极支持企业开展自主研发和实施产、学、研相结合,持续推进自身技术创新。

(五)加快培育涉农商标,实施“品牌兴农”工程。积极扶持地理标志等农产品商标注册,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储备库,挖掘我市丰富的农业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加大对茶叶、紫砂、水产、瓜果等农林产品商标培育的力度。鼓励特色产业通过行业协会申请注册集体商标,以集体商标+企业自主商标联合标注的方式,集中打造具有无锡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公共品牌。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建成2-3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基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新申请10件,地理标志和农产品注册商标总数超过6000件。

(六)发挥行政指导职能,实施商标专用权保护工程。建立商标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相结合的维权体系。要进一步完善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机制,简化举报程序,方便商标权利人投拆。要依法惩治商标侵权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商标侵权案件高发行业、领域和地区的集中整治行动,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加大曝光和惩处力度。

(七)建立健全实施商标战略服务体系。发展商标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商标代理、交易、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服务机构发展。推动商标中介机构经营方式和管理制度建设的转换,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完善服务功能,培育服务品牌,开展专业化、特色化经营。规范商标中介服务执业行为,取缔非法代理,充分发挥商标中介服务在商标运用和管理中的保障促进作用。

(八)加强区域商标无形资产管理,促进企业商标价值的开发利用。支持企业以商标为纽带,通过投资入股、许可使用(如授权贴牌、品牌连锁),质押融资等方式,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积极运用现代化网络技术,推进商标市场化运作,重点建设面向国内外市场的闲置商标展示交易平台,提高商标资源的使用率,实现商标价值的最大化。各级政府、各部门及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商标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对涉及国家利益并具有重要商标无形资产价值的企业并购、改制、合资等活动,要实施商标无形资产评估,避免商标无形资产流失和危害国家经济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按照“统一领导,统筹安排、部门协作、各负其责、企业主体、多措并举、社会知晓、共同参与”的推进工作机制,市商标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商标战略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资源整合、舆论宣传、效能监督、考核奖励等工作。各级政府和各相关行业经济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配套组织机构,加强对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指导。

(二)健全商标发展目标考核机制。市政府将商标发展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在年度实施商标战略工作意见中明确各地、各部门商标工作目标任务。市商标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实施商标战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年度总体商标发展目标(见附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逐级逐层分解落实,并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三)建立人才引进培训机制和政策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商标人才的培养与引进,要着手与高等院校联手合作,立足于我市商标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和高校的科研力量,筹备组建专业性品牌战略机构,为建设“商标大市”提供理论和战略性指导平台,为市委、市政府实施商标战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同时,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地、各部门除了要将国家及省、市政府已经出台的奖励扶持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以外,各市(县)、区和相关部门还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大对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的投入力度,制订相应的配套扶持政策,将各项激励措施落到实处。

(四)发挥企业在实施商标战略中的主体作用。强化企业商标基础管理,设立商标管理机构,配备商标管理人员,健全和完善企业商标管理制度。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实施商标战略长远规划和企业商标管理工作规范。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商标在凝聚产品质量、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企业信用和技术创新等综合竞争能力中的载体作用。积极扶持创意水平高,市场运作能力强的龙头广告企业主动对接企业实施商标战略,集中进行群体性、专题特色性广告宣传,通过商标文化形象的策划与传播,打造企业的商标文化。

(五)扩大国内外交流,拓展对外合作机制。支持无锡市商标协会等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托商标协会的职能,加强商标交流与合作,重点推动我市和周边地区在知识产权执法、人才培养、中介服务、信息交流、市场贸易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在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研究等方面开展学术交流与研讨。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商标交流与合作,为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附件:
无锡市“十二五”期间实施商标战略目标任务分解表

地区

驰名

商标

新增数

著名

商标

新增数

知名

商标

新增数

注册商标新申请数

商标国际注册新增数

新申请总数

农产品申请数

新兴产业申请数

江阴市

3

30

110

8500

270

950

60

宜兴市

2

20

75

5500

270

600

40

锡山区

1

10

40

3000

100

300

20

惠山区

1

10

40

3000

100

300

20

滨湖区

1

8

35

1500

90

250

12

崇安区

1

4

20

500

30

100

6

南长区

1

4

20

500

30

100

6

北塘区

1

4

20

500

30

100

6

新 区

2

10

40

3000

80

300

30

合 计

12

100

400

26000

1000

3000

200


注:驰名商标新增数一栏是指国家工商总局行政认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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