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机局无锡市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19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农机局《无锡市“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行动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无锡市“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行动纲要
(市农机局 2011年8月)
(市农机局 2011年8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0〕159号),确保我市“十二五”期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进入农机化全面发展阶段,特制定本行动纲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行动纲领,以“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创新发展”为主题,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全面发展,鼓励创新、完善机制,市场引导、政策扶持”的基本原则,围绕农业实现基本现代化的目标,紧扣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核心,贯穿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主线,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争创全省实现农业机械化先行区,为我市全面进入战略转型新阶段和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新目标,为创新无锡、幸福无锡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发展目标
以《江苏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为依据,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到2012年,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6%,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江阴市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90%、农机化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宜兴市、锡山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到2015年,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90%,其中高效农业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达80%以上,所有市(县)、区进入农机化全面发展阶段。
三、推进举措
(一)坚持梯度推进,扎实开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市(县)区、镇村和园区创建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幸福农村建设的意见》(锡委发〔2011〕16号),依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创建意见,明确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动员和组织全市各市(县)区、镇(涉农街道)村和农业园区(场、所)扎实开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市(县)区、镇村和园区创建活动,推进农机装备结构调优,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逐步建立起市、市(县)区、镇、村四级联网的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跟踪推进市(县)区、镇、村和农业园区尽快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至“十二五”期末,全市80%的镇、村、园区和100%的市(县)、区进入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行列。
(二)把握发展重点,不断强化农机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
围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农机化进入全面发展阶段的总体目标,切实加大农机科技创新和推广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其先导作用。建立以农机、农业科研机构与农机企业为主体,相关院校为支撑,产学研推、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的农机科技创新、协作攻关机制,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技术集成创新为重点,加强对高效农业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关键技术的攻关与研制开发力度,积极开展农机与水、肥、种、药等因素协调作用动(植)物有效生长的机理研究,机械化节本增效技术和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机械化技术的研究,开发资源节约型、生物型和智能型的机械装备和应用技术。加大农机化和信息化融合力度,以省现代物理农业技术与装备创新中心为平台,加强物理技术、生物技术、物联网技术等高科技装备的集成研发、试验示范和成果应用推广,建成无锡农业与装备物联网,全面提升水产养殖、茶叶林果、蔬菜生产机械化、智能化水平,以科技优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力和规模效益。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农机推广工作方针,调优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在种植业生产加工方面,继续推广水稻机械化插秧及其配套基质育秧技术,更新和发展高性能乘座式插秧机、工厂化育秧流水线,普及推广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和综合利用机械、高性能植保机械和谷物烘干、精米加工机械,引进试验和推广油菜直播(移栽)和收获机械。大力发展节种、节水、节肥、节药、节油等资源节约型农业机械,推广农作物种子处理、农副产品加工、保鲜、节水灌溉、农作物精准施肥施药、林果茶生产加工机械、蔬菜播种育苗、移栽加工装备、花卉园艺机械。在养殖业生产加工方面,着力推广鱼塘增氧机、投饵机、清淤机和挤奶机、畜禽养殖加工、饲料加工成套设备、畜禽粪便处理机械、水产与畜禽加工保鲜成套设备。加强农机标准体系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机械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推进农机作业质量全面提升。
(三)突出做大做强,大力发展农机服务组织和社会化服务
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机服务公司、农机协会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围绕星级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创建,进一步探索改革服务组织经营主体,完善运行机制,增强市场主体生命力。在整体布局上,围绕现代化城镇体系建设,结合“两置换一转化”工程,科学规划,进一步调整农机服务组织区域布局,优化服务组织的资源配置,提高农机合作组织的作业服务能力;在作业服务上,围绕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机合作组织服务功能,拓展和延伸服务领域,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和经营管理水平。农机服务组织作业面积占比每年提高8个百分点,农机户加入农机合作社比例每年提高6个百分点。加大农机维修体系建设力度,着力构建以农机推广中心为龙头,农机专业服务组织为主体,企业售后服务和社会维修网点为补充的维修网络,在全市建立3个综合性农机维修服务保障中心,2个省级以上农机维修社会化服务示范点,省、市四星级以上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全部具备三级以上农机维修资质。
(四)加强扶持引导,努力营建农机化发展的多元投入机制
进一步完善政府扶持引导机制,切实增加全社会农机化发展投入总量。优化投入结构,围绕我市现代农业建设重点目标和农民生产需求,加强农机化重点项目建设,明确扶持重点,优先支持高效农业园区、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等发展应用主导产业机械化;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重点支持水稻栽种及配套机械、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和综合利用机械、粮食烘干与加工机械、高效低耗农机及特色农机;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促进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等符合报废条件的机具及时更新换代;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机保险,构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机保养、维修条件。相关地区在规划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农村土地整治工程等建设项目时,要加强机耕道路的统筹规划,改善大中型农机通行条件,提高农机作业效率。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和绩效考评机制,努力提高政府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加强农机化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建设,开展农机小额贷款贴息,鼓励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加快发展先进适用农机;积极培育和发展多元化农机投资主体,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资高效设施农业农机装备,加速农机化发展进程。
(五)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进农业机械化
切实加强农机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推进合力。各市(县)、区要科学合理制定本地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发展方案,明确区域农机化发展方向、重点和目标,合理把握发展的时序进度,切实加大推进力度。市和市(县)、区要成立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市和市(县)、区实现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统筹推进等。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工作督查、目标考核等工作。坚持以满足农机化发展和农民需求为根本宗旨,以农机技术推广、质量监督、教育培训、安全监理和信息宣传等五大体系为主要内容,扎实推进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公共服务领域,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农机化发展提供有效保障。进一步加强农机人才培养,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农机化技术学校和各类培训基地,结合现代农民教育培训阳光工程、农机人才培训工程等项目,积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技术培训和科技示范,大力培养农机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农机作业操作和维修保养等技能人才,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形成农机化发展人才保障体系。
附件:
无锡市“十二五”农业机械化水平目标分解表
地区 年度 | 全市 | 江阴 | 宜兴 | 锡山 | 惠山 | 滨湖 | 新区 |
2011年 | 84% | 88% | 84% | 84% | 80% | 81% | 81% |
2012年 | 86% | 90% | 85% | 86% | 83% | 83% | 83% |
2013年 | 88% | 91% | 87% | 88% | 85% | 85% | 85% |
2014年 | 89% | 91.5% | 89% | 90% | 87% | 87% | 87% |
2015年 | 90% | 92% | 90% | 91% | 90% | 90%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