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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发改[2011]123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1〕1232号)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的请示》(光保字〔2011〕146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住所)由“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75号国际大厦4层”变更为“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75号国际大厦37层”。

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向社会公告。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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