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1〕1240号)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长保发〔2011〕137号)和《关于报送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申请补充材料的报告》(长保发〔2011〕16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50,000,000元人民币(股权结构见附件)(附件略)。
二、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二〇一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