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鲍可维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1224号)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鲍可维等人任职资格审查的申请材料(中宏〔2011〕151、152、164号)收悉。经审查,鲍可维、冯夏光、施顺富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鲍可维担任你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冯夏光担任你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核准施顺富担任你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