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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2011)


【颁发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11]24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闽政文〔2011〕24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对省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在原安排(见闽政文〔2011〕62号)的基础上,做如下调整:

一、叶双瑜副省长:协助分管省信访局。

二、倪岳峰副省长:协助分管省环境保护厅。

三、刘 明秘书长:负责省政府办公厅工作。协助分管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含省政府顾问团法律顾问组工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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