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无锡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1]19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无锡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19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民政局、市发改委《无锡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无锡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市民政局、市发改委 2011年8月)

根据《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无锡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要求,以“惠民、善政、强基、争先”为着力点,不断完善工作体系、拓展服务功能、提升管理水平、强化自身建设,有效地履行了“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之责,有效地推动了民政转型发展,有效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社会救助实现城乡一体

在落实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增长机制的基础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率先在全省实现了低保标准的城乡并轨,“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支出低保资金6.59亿元, 比“十五”期间增长121%。先后建立了城乡一体的临时救助分级管理、物价指数随动补贴、城乡医疗救助等机制;完善了防灾减灾管理体系,形成了上下配套、无缝对接、覆盖全面的四级救灾应急预案和灾害救助网络。

(二)社会福利事业整体推进

出台《关于加快我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意见》及配套政策文件,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达21000张,其中社会办养老床位数占32%;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2.2张;建立居家养老机构517家,实现了市区街道(镇)级全覆盖。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实现“应保尽保”;孤残儿童养育标准得到提高;尊老金实现提标扩面;老年人优待服务政策有效落实。建有镇(街道)级以上老年大学(学校)75所,老年活动室(中心)1657所。全市慈善资金总量达42.86亿元(含冠名基金26.15亿元)。“十一五”期间,福利彩票销售25.42亿元,筹集公益金3.05亿元。

(三)基层社会管理不断创新

按照“一街一楼、一居一房”要求,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分别达到5000平方米和820平方米。全市建成城市社区事务工作站554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613个,基本实现全覆盖。创建省级“和谐示范社区”58个、市级257个,有1市(县)4街2社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社区管理体制不断创新,“一平台三机制”的社区扁平化管理模式全面推开。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如期完成,村(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分别为99%和99.5%。

(四)优抚安置水平有效提升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落实,并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安置工作更加规范合理,新建无锡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目标任务按期完成。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自谋职业率达99%以上,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双拥工作拓展思路,全市双拥模范城在实现“五连冠”的基础上争创“六连冠”。

(五)社会事务管理日益规范

社会组织:重点推进了政会脱钩、归口管理和职能转移,在全省率先形成比较清晰的新型管理体制,全市共有社会组织5327家(含备案数)。区划地名:27个镇圆满完成撤镇设街及撤并工作,387个村实施并村和撤村建居;制订出台《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全面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婚姻登记:实现市(县)区集中办理,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创建100%达标。殡葬改革:完成了惠山、青龙山殡葬整治工作,有效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救助管理: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率达100%,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实现全覆盖,新建立无锡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所。

(六)基础建设得到长足发展

信息化建设:形成了无锡民政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无锡市社区行政事务信息平台和96158便民服务信息系统“三务并进”的信息化建设格局。项目建设:完成福利机构、社区平台、殡葬设施等基础性设施的新建、改扩建项目646个,总投资48.56亿元。民政队伍建设:依托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探索社工队伍建设等举措,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总体上看,“十一五”期间无锡民政事业取得显著成效,为“十二五”期间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民政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综观全局,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部分民政事业的发展落后于无锡经济社会的发展,且历史欠账较多、区域与条线发展不平衡;二是民政的统筹整合之路刚起步,内部综合、外部协调还需要在不断地改革创新中实现提高和提升;三是民政基础设施薄弱,人员素质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现代民政工作需要,等等。以上问题都需要在“十二五”期间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二、“十二五”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无锡现代化建设的加速期、转型发展的攻坚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发展民生福祉的提升期、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决胜期,也是无锡民政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广层面、更大影响发展的重要时期,无锡民政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机遇

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仍是重中之重,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时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民政部门在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趋势和无锡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部、省《共同推进江苏民政事业率先发展合作协议》提出的“探索现代民政事业发展的先行区、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试验区、统筹城乡区域民政工作协调发展的示范区”目标,为无锡民政发展确立了新坐标。同时,无锡民政“十一五”发展奠定的良好基础,为“十二五”民政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面临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经济发展、结构调整、需求变化等深层次问题,必然要求民政部门转变发展理念、加快转型步伐、实现科学发展。从无锡实际情况来看,无锡正处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城乡转型的重要时期,“十二五”期间实现“建设创新无锡、幸福无锡”发展主题、实现“经济、城市、社会、生态、生活现代化”发展目标和“寓富于强、普惠于民”根本目的,需要民政部门更加有效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和谐与稳定;更加重视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更加优化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关注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建立新型政社合作关系;更加注重建立协调、协作、协同的民政工作机制,形成又好又快发展民政事业的合力。

三、“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福祉为根本,紧紧围绕无锡“寓强于富、普惠市民”的根本目的和“五个现代化”目标,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的理念、城乡一体的导向、普惠均等的目标、多元互动的策略、机制保障的措施、信息支撑的手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力履行改善民生之责,全力融入转型发展大局,全力打造具有无锡特色的现代民政,为无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江苏民政建设“先行区、实验区、示范区”的要求,立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两大领域,进一步树立现代民政理念,深化民政工作内涵,提升民政发展水平,进而基本实现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基本形成现代民政发展格局,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水平,无锡民政工作继续保持在全省乃至全国领先水平。

1.完善城乡一体的民生保障体系。继续完善统筹城乡、覆盖全市的惠及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特殊群体的民生保障体系,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实现规范运作,重点突破社会机制优化、资源整合、领域拓展、创建慈善公益城市等难点,促进各类社会保障的无缝衔接,促进困难群众修复社会关系、恢复社会功能、实现社会价值。

2.发展普惠均等的社会福利制度。继续提高全社会福利供给水平,努力构建区域均衡、全体共享、涵盖基本生活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重点围绕“落实、落位与落地”做文章,全力推进机构养老床位倍增扩容、居家养老全面覆盖、福利服务全民共享、福利事业社会化推动。

3.建立规范有序的社会管理格局。继续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及社会事务管理机制创新,逐步建立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新模式。

4.强化协调各方的民政工作机制。对内强化民政工作整合的综合效应,对外加强部门联动、社会互动,逐步建立综合协调有序、部门协作有力、社会协同有效的运作机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培育社会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民政事业公投公招机制,提升民政综合统筹和社会动员能力。

5.形成现代高效的民政发展基础。全力推进民政工作者队伍、基层和基础设施、工作手段的现代化,突出高层次人才引进、社工队伍培育、基层和基础设施标准化与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打造数字民政,固本强基,提升能力,形成与发展社会事业、建设现代民政相适应的基础条件。

四、“十二五”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围绕提升保障水平目标,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按照“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总目标,逐步建立城乡一体、体制健全、多元救助、手段先进、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救助体系,实现对社会困难群众的广覆盖、多层次、立体式的保障。

1.完善低保制度。在城乡低保标准并轨的基础上,统一实施全市居民低保制度;继续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的指标落实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实现低保标准倍增;进一步优化操作程序,健全收入核查,强化动态管理,完善分类施保,提升工作规范水平。

2.提升保障水平。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整体功能,注重社会救助和各类社会保障的有效对接;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结报比例,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进一步强化医疗、住房、教育、临时救助等制度的有机衔接,实现城乡统筹、全面覆盖;逐步推进“收入型救助”与“支出型救助”互补,由应急分散救助向制度化、体系化转变,不断提升保障水平,帮助困难群众走向幸福。

3.优化救助机制。切实将现有的不同条线零散分割的社会救助资源有效整合,完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甄别机制,完善“低收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充分利用综合信息平台,逐步形成“一口上下”(指民政归口管理、部门配合协作、信息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开展社区综合帮扶工作,推进社会救助工作重心下移,着力解决社会救助重复与缺失并存的情形,更好地体现保障服务方便快捷,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深化分类施救。在落实原有分类救助政策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全额发放生活救助金;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00%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60%发放生活救助金;对因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家庭生活陷入暂时贫困等低保边缘对象积极实施临时救助;对因病、因残致贫的家庭,实施深度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

5.加强防灾减灾。坚持应急救灾与常态减灾相结合、救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方针,落实《无锡市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备灾、灾害应急响应、灾民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和社会应急动员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灾害救助应急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以社区为载体的减灾工作长效机制,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评估体系,形成信息畅通、协调顺畅、处置快捷、保障有力的防灾救灾工作网络。

(二)围绕实现普惠均等目标,不断完善社会福利制度

积极推动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推动社会福利服务对象由特殊群体向社会公众拓展,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社会福利服务供给模式,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1.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全面落实《无锡市养老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在强化政府投入的同时,突出社会化导向,大力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建立区域平衡、结构优化、功能多样、布局合理、多元投入的机构养老服务网络。至“十二五”期末,全市每百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达3.4张,养老床位总数达3.91万张,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不少于35%;创新居家养老服务运营模式,实施居家养老机构慈善冠名、结对挂钩的扩面增量,打造具有无锡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品牌,至“十二五”期末,城乡社区100%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全面贯彻《无锡市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试行)》和《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试行)》,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标、贯标和达标,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的评估,促进养老服务机构硬件设施和软件环境的完善,实现基础设施现代化、功能配置标准化、运行管理规范化和服务方式人性化。

2.保障特殊对象基本权益。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孤儿供养标准增长机制,保障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探索适应儿童身心发育要求的养育模式。不断完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成新的市儿童福利院并发挥功效。认真落实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政策,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稳定在80%以上。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管理与服务,依法做好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及残疾人就业保障的监督管理,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

3.大力发展慈善福彩事业。贯彻落实《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培育发展慈善组织,组织实施分类指导,促进慈善组织健康发展,全力创建全国首批慈善城市;探索建立慈善组织评估制度、慈善募捐许可制度、慈善活动的执法监察制度、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依法管理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切实提高慈善组织社会公信力;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培育慈善文化理念,营造社会良好慈善氛围;不断完善捐赠网络,积极创新募集方式,确保慈善资金稳步增长,“十二五”期末,全市慈善资金总量达60亿元。严格执行《彩票管理条例》,多措并举提高福彩发行量,提升福彩品牌效应,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为发展民政事业提供更多的公益金支持。“十二五”期间,福彩销售总量要确保超过80亿元,筹集公益金不少于8亿元。

4.探索建立惠民殡葬政策。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逐步建立“以重点救助对象基本殡葬服务减免为基础,其他多种形式惠民殡葬服务为补充,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殡葬服务保障制度。至2012年底,全市实行免除本地户口无丧葬补助人员火化基本服务费用政策,对采用不保留骨灰生态葬式葬法实行费用减免,进一步推行适度普惠惠民殡葬政策。

5.加强社会福利制度建设。根据国家、省上位法规定,加快制订我市专项性社会福利配套性政策、规章,逐步构建包括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对象福利事业的政府行政规章体系。创造条件,争取出台我市地方性的社会福利法规,使社会福利法规与社会保障法规和社会救助法规等相衔接,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体系。

(三)围绕加强基层管理目标,不断优化基层社会建设

以“建立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层社会建设管理新格局”为目标, 统筹城乡社区建设,优化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机制,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把全市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

1.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以深化社区扁平化管理为依托,全面理顺区、街、居三级以及区、街各部门与社区间的工作关系,进一步厘清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事务工作站(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等社区组织的工作职能及相互关系,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功能、社区自治组织的自治功能、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形成“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的管理架构,全面推进基层社会管理的体制转型、功能转型和工作转型。深化社区扁平化管理,按照解决重点问题、破解系列难题、形成合理架构的原则,全面落实人员和业务“两整合”、经费和信息“两保障”,形成扁平化管理的常态机制。

2.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大力实施强基工程,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村(居)民自治,完善民主选举制度,不断提高村委会换届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选举(“海选”)和社区居委会居民直接选举的比例。建立完善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议事会、协商会、听证会等民主自治方式,积极探索业主委员会自治等新模式,坚持和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严格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使社区事务真正反映居民心声、体现居民意愿、符合居民要求。

3.深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基层跨部门的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社区公共资源共享机制。建立扶持社区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大力发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加快形成政府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市场化运作的便民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做大做强服务品牌,更好地满足社区群众需求。

4.深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实施居站分设,推动社区工作者的年轻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加强对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鼓励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进入社区工作岗位,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知识结构,提高专业化水平;解决好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问题,达到不低于当地职工年度平均收入水平,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加大从优秀的社区工作者中选拔公务员、领导干部的比重,切实将经济上给待遇、政治上给出路、工作上给地位落到实处,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四)围绕服务国防建设目标,不断完善优抚安置体系

按照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双拥工作平台,促进军政团结,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1.不断提高优抚工作水平。全面实现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补助标准城乡一体化目标,并按照自然增长机制适时适度提高标准;生活、医疗、住房等各项政策待遇全面落实,保障程度持续提高;建立和完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机制,努力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推行物质保障与精神抚慰并重的优抚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广大优抚对象自豪感、荣誉感和幸福感;积极创造条件,加强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建设;创新思路方法,深化“红色资源”开发利用,建设示范性教育基地。

2.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渠道。完善“重点安置、帮助就业、经济补偿、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制,适时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水平;退役士兵安置率继续保持100%,自谋职业率保持在99%以上;完善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扶持政策等,确保退役士兵参训率达85%以上。

3.加强军休人员安置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军休管理服务水平;积极稳妥推进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国家保障与社会化管理相结合的服务管理机制;按照相关政策和工作规范,做好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

4.深化发展新时期“双拥”工作。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创新“双拥”工作模式,扩大内涵,形成特色,加快军民融合式发展步伐,努力提升“双拥”工作水平,再创“双拥”模范城。

(五)围绕强化社会协同目标,不断培育发展社会组织

按照着眼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的要求,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逐步形成体制顺畅、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规模适度的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

1.促进有序发展。全面落实《无锡市社会组织2008-2012 年发展规划》,积极培育促进经济发展、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社会团体;鼓励发展新型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规范发展慈善、教育、社会福利等非公募基金会,促进公益慈善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强化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承担的政府职能逐步向社会组织转移,推进“政社分开”,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互动合作机制。

2.推进能力建设。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明确管理体制、隶属关系、激励措施等,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各类规章政策,逐步形成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的社会组织法规体系;加快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培养,建立社会组织专职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制定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达标创优活动。

3.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管理体制,形成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社会组织行政管理体系;实施绩效评估,通过分类评估,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监督力度,充实执法力量,建立健全举报、检查、案件查处等各项制度;完善服务网络,充分发挥“服务、协调、管理、预警”功能,加强日常行政检查工作。

4.完善扶持机制。加大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合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落实扶持优惠政策,设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引导社会工作人才在社会组织择业就业,建立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基金,用于资助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以及政府委托有偿服务。推进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

(六)围绕规范专项管理目标,不断强化社会事务管理

适应现代社会管理和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改革,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显著提高管理水平。

1.提升婚姻(收养)登记水平。继续推进婚姻(收养)登记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以便民为原则,优化登记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化管理。加强登记员队伍建设,提升依法登记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登记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登记服务优质品牌。

2.规范救助管理工作。积极搭建救助工作平台,完善救助管理服务网络,充分发挥民政牵头,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参与和“市、区、街道、社区”四级通力配合的联动机制作用,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确保全市3所救助管理机构完成民政部规范化单位创建任务。

3.深化殡葬改革工作。贯彻落实《无锡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09-2020)》和《无锡市区经营性公墓规划》,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殡葬管理机制和目标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业管理,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殡葬服务队伍素质,推行殡葬服务标准规程,开展殡葬改革示范单位创建,全面提升我市殡葬公共管理服务水平。

4.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水平。继续稳妥做好中心城市部分市区和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适时推进撤镇设街、街道撤并、撤村建居和社居委整合工作,以策应城市发展的要求。深入贯彻《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注重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开发地名公共产品;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注重历史地名宣传与保护,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注重历史文化的挖掘和时代文化的弘扬,建立完善无锡地名储备库,提升地名的文化品位,做到地名管理体制高效、地名命名科学合理、地名行政审批规范、标准地名使用准确、地名文化保护有力、地名服务功能齐全。

(七)围绕实现幸福养老目标,不断深化老龄事业发展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眼促进生存养老向幸福养老的转型,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统筹推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领域之间的老龄事业发展,实现更高层次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

1.完善保障体系。养老保障由基本保障逐步向质量保障迈进,保障范围由广覆盖向全覆盖推进。着力推进农村养老保障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障的并轨,并探索建立增长机制;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各项医保制度的整合,建成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形成合理的就医格局,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通过社区卫生网络对老年病人进行监护和用药、康复、营养卫生和适当运动指导,为全市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实施健康档案的动态管理。

2.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打造社区为老服务平台。积极推广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扩大老年人安装紧急援助呼叫装置和使用物联技术覆盖面,使老年人足不出户解决养老服务需求;继续开展并完善以独居老人为重点的纯老家庭老人和高龄、困难老人的结对关爱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办好市、区(县)级老年大学,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办学质量,满足老人需要;进一步发展社区老年活动设施,整合各类资源,不断拓展老年活动设施功能和内容;拓展老年人优待服务项目,鼓励社会各行各业提供老年人优待服务;将尊老金的发放面扩大到所有法定高龄老人,并适时提高发放标准。

3.重视权益保障。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老年维权市、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络,全面推进基层老年维权示范岗的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高度重视老年人心理和精神健康问题,在文化教育、舆论宣传、心理咨询、精神产品提供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强化社会的老龄意识、敬老意识,在全社会公开评选“孝心敬老家庭”,表彰奖励孝敬老人的家庭和个人,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4.发展老年产业。鼓励和扶持开发老年产品,引导企业生产满足老年人各种需求、门类齐全、品种多样、经济适用的老年用品。借助发展服务业的政策体系,探索建立扶持发展养老护理、康复保健、社区服务和老年特殊用品等产业,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5.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党政主导、社区搭台、社会参与、全民关心的工作机制;通过整合资源,调动社会,形成各方协调配合、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通过政策引导、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和公益组织参与老龄工作。

(八)围绕提升专业水平目标,不断加强社工队伍建设

加快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建立“政府主导推进、社会机构运作、社工义工联动、社会各方参与”的社会工作发展格局。

1.强化社工制度建设。出台有关无锡市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社工资格认证、注册、培训、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及相配套的工作机制,形成较为完备的社会工作管理体系。以试点单位为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专业社会工作,逐步实现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均衡发展。

2.优化社工队伍结构。深入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残障康复、社会公益组织等领域积极开发、合理设置社工岗位。广泛吸纳社工专业人才,采取公开招聘、遴选竞岗、择优汰劣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充实社工人才队伍,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向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积极培育社会公益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

3.构建社工培养体系。总结推广崇安区、江阴市培养社工人才的经验,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加快构建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协调配套、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探索建立贯穿高校专业教育、社工入职教育、社工继续教育各阶段衔接的教育培训体系。加强社会工作宣传,初步建立社工、义工联动机制。

4.大力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发展基层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引导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不断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创新志愿服务方式,广泛开展助困、助老、助幼、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社工联系义工制度,鼓励支持社工、义工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设义工服务的供需信息网络,形成灵活的资源调配和服务中介系统。

五、“十二五”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自身建设水平,提供能力保障

进一步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完善民政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协调社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协助社会救助系统、居民收入比对系统建设、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养老和社区应用等;进一步推进民政法制化建设,加快立法调研步伐,建立相关综合执法体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民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注重培育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人才以及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基层组织结构和工作队伍建设,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设施及工资待遇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

(二)优化创新发展模式,提供机制保障

通过创新机制,推进现代民政建设,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民政新格局。建立和完善“分级管理、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促进”的层级联动机制;“城乡统筹、资源整合、分类服务”的工作推进机制;“发展模式多元化、运行方式市场化、提供服务梯次化”的工作运行机制。

(三)拓展多元筹资渠道,提供财力保障

建立和完善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集“三项机制”:一是公共财政投入的自然增长机制。按照“公共财政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倾斜”的要求,争取使民政事业经费投入与公共财政增长成正比。二是社会力量多元支持机制。逐步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项目补贴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民政事业。三是民政自身经营机制。不断提升“经营民政”的层次和水平,深化推进福利彩票事业发展,更多更好地筹集彩票公益,增加民政事业发展资金来源。

(四)切实加强监测评估,提供组织保障

成立无锡市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与实施推进,各级政府要把“十二五”民政规划实施情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形成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有力支撑。要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实施和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2013年组织一次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全面评估,提出评估报告,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无锡“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十一五”基本情况

“十二五”目标

1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率

100%

100%

2

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总数

1.8万张

3.91万张

3

每百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

2.2张

3.4张

4

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所占比例

32%

35%

5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覆盖率

约70%

100%

6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覆盖率

约30%

100%

7

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

80%

85%

8

退役士兵安置率

100%

100%

9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

99%

99%以上

10

城市社区扁平化管理覆盖率

100%

100%

11

农村社区扁平化管理覆盖率

30%

100%

12

市级“和谐示范社区”创建率

70%

95%

13

市级“管理民主示范村”创建率

50%

95%

14

村委会直接选举率

100%

100%

15

村(居)民自治率

99%

100%

16

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创建率

 

100%

17

社会组织发展数

4878个(含备案数)

8000个(含备案数)

18

全市职业社会工作者登记数

 

2500

19

福利彩票发行量

25.43亿元

80亿元

20

筹集公益金

3亿元

8亿元

21

2015年慈善资金总量

42.86亿元

60亿元



附件2:
无锡市本级“十二五”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1

养老

市失能老人托养中心

新区江溪街道

新建

18000

10000

2

儿童

市儿童福利院

锡山区

改建

14000

5500

3

救助

市救助管理站

广益新村130号附近

易地重建

13000

待定

4

殡葬

殡仪馆完善设施

钱荣路183号

改扩建

 

2600

5

国防

烈士陵园三期

惠钱路45号

改扩建

60000

待定

6

国防

无锡市军供站

兴源中路2号

改扩建

6000

700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