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津汇广场营销服务部改建为天津分公司的批复
(保监寿险〔2011〕1243号)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津汇广场营销服务部改建为天津分公司的请示》(光保字〔2011〕8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津汇广场营销服务部改建为天津分公司。
二、经审查,韩静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该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三、该分公司仅限于在天津市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批准该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9号津汇广场8层。
五、请持此批复到天津保监局换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