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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同意上港物流金属仓储(上海)有限公司增加锌库容的批复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上期批复[2011]7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同意上港物流金属仓储(上海)有限公司增加锌库容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1]72号)


上港物流金属仓储(上海)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增扩库容申请》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查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上海市安达路240号仓库锌核定库容由5.5万吨增加至8万吨,军工路4049号和4501号仓库核定库容不变。

二、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你公司应按调整后的核定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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