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杭价费〔2011〕177号) 杭州市财政局: 一、核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收费标准每人每期60元,培训时间24课时。培训费含场租费、办公费、师资费、报名费,资料费用按实计收。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按有关财政政策办理,不得与培训费合并收取。 二、上述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