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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本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本溪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本溪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办发[2011]11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本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本溪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1]110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编制《本溪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本溪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目录》和《指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目录》和《指南》的重要意义

统一编制《目录》和《指南》是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规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我市全面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工作不仅关系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而且关系到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目录》和《指南》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资源的重要渠道和途径,是依法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的重要举措。为此,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务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目录》编制标准

《目录》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对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条目的总汇编。

(一)《目录》提纲范围

根据国务院令第492号要求,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纲范围具体分为:市本级、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县(区,含本溪高新区,下同)级四个部分。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严格依照目录提纲确定的范围,全面收集和整理本部门、本单位各项相关信息条目,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编入目录之中,确保目录所收录的信息没有遗漏、应进必进。县(区)级目录提纲范围可参照市级自行确定。

1.市本级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市政府领导名单及其工作分工;

(2)市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市政府规章;

(4)市政府工作规则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

(5)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 ;

(6)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

(7)市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

(8)关于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 ;

(9)市政府实事项目 ;

(10)市政府人事任免 ;

2.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部门职能;

(2)部门领导及其分工;

(3)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职能;

(4)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5)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进展和完成情况;

(6)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情况等内容以及申请资料示范文本;

(7)行政执法项目及其依据、程序、内容、范围、权限和责任等内容;

(8)为民服务事项及其办理条件、程序、期限、承诺等内容;

(9)城市规划建设、经济改革发展等重大决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大额资金管理和使用等事项,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

(10)其他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

3.公共企事业单位部分(具体包括水、电、供暖、城市公交四个行业)应包含以下内容:

(1)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及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廉洁自律承诺,便民服务电话;

(2)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

(3)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追究及处理办法;

(4)收费或处罚项目的依据、标准及收缴办法;

(5)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理规定和监督电话;

(6)与服务或执法对象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7)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如价格制定和调整等;

(8)对服务或执法对象造成不利影响的补偿措施。

(二)信息收录时限

2011年收录的政府信息,原则上为2010年产生的政府信息,在此时间内产生的应公开的有效信息全部进入《目录》,对于部门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及所属部门职能等信息,如与上一年度《目录》相比没有变化的,不再纳入2011年《目录》。

三、《指南》编制标准

《指南》是行政机关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对外说明和服务承诺,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络方式(包括办公地址、电话、传真、e-mail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

《目录》和《指南》编制规范详见附件。

四、时间进度安排

各部门、各单位须于2011年9月20日前,将各自的《目录》和《指南》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2218196、2218606,联系人:王正盛、孙永淇,办公地点:市政府322房间),其中:《目录》和《指南》的纸质版本一式两份(附电子版),《目录》涉及的政府信息一式三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高度重视《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落实,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牵头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编制工作。

(二)精心组织,全面参与

编制《目录》和《指南》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编制部门和编制人员难以完成,必须依赖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因此要动员整个系统参与这项工作。要按照全市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各自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集中力量组织实施。

(三)严格标准,按时完成

要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编制标准,确保编制工作的统一性、科学性、规范性;要严格遵守全市统一的时间进度安排,确保按时完成编制任务。对因工作不到位影响全市编制工作的,将按照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标准扣减相应分数,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在编制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主动接受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本着“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依照《关于印发<本溪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本政办发[2010]113号)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各部门、各单位的《目录》和《指南》编制完成后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定,签字盖章后方可提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五)分级编制,统一行动

市级《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包括市本级、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县(区)级政府四个部分。县(区)级《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由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可参照市级编制规范和标准执行。

附件:1. 本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

2.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样本)

3.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样本)

4.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专门机构(样本)

5.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机构和机构代码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附件1:
本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

为使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目录》编制工作遵循统一标准,特制定如下规范:

一、编制原则

(一)稳定性。从编制规范和可操作性上考虑,目录结构的设计应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宜经常在分类上有较大变动。

(二)关联性。编制目录既要注意上下级机关以及横向机关之间的关系,又要从方便公众查阅需求出发,除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公开信息应编入政府信息目录外,对属于本部门业务范围,但非本部门形成或发布的文件应尽量编入目录,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查阅。

(三)标准性。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目录的编制应严格执行本规范。

(四)精简性。目录的编制应在方便查询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重复和交叉。

(五)统一性。目录的编制应尽量考虑检索体系的完整和统一,在编制上应统一方法、统一格式。

二、目录分类

政府信息目录分为一、二、三、四级类目。其中,一、二级为固定类目,不可随意变更;三、四级为非固定类目,由各政府机关根据需要自行设定或决定取舍。

(一)固定类目(一、二级)

一级类目是各机构全称。二级类目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和其它类。

(二)非固定类目(三、四级)

1.机构职能下的三级类目可分为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三类。

2.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下的三级类目可根据各单位机构设置或问题进行分类。

3.其它类下设类目由各单位自行编制。

4.政策法规下的四级类目可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排列和划分。

5.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业务和其它类的四级类目可根据情况由各单位自行编制。

三、编制要求

信息目录由编制说明和目录数据项两部分组成。

(一)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是在目录前面说明目录编制目的和作用,包括编制目的、入编范围、分类规则、数据项释义、索取号的编制规则,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目录数据项

目录数据项分为信息名称、产生日期、发布机构、内容描述、索取号、关键词、文件编号。如无文件编号,该项可不编入,其余各项必须编入,各单位必须按规范要求填写。

1.信息名称

信息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是表达信息的主要内容、形式特征的名称。无论信息以何种格式出现,如文本、表格、图片等,都必须要有信息名称。如果信息是文件形式,则信息名称就是该信息正式公开的标题,如《本溪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假如该信息没有正式标题,则应创建一个尽量简短而概括的标题作为信息名称。信息名称不得使用简称或别名。

例一:信息名称:本溪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例二:信息名称:本溪市民办科技经营机构申办流程

例三:信息名称:本溪市残疾人事业情况报告

例四:信息名称:本溪市历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上下限一览表

例五:信息名称:本溪市政府办公厅内部机构设置情况及相关职能介绍

2.产生日期

产生日期是指信息正式发布(出版)日期。对于政府文件,产生日期即签发日期(如文件为联合签发的,产生日期为最后一个签发日期);对于非文件类的信息,如数据表格等,产生日期指该信息可为公众完整获得的起始时间。日期需要以一种所有人都能识别的格式出现,并且它能被计算机软件所解释。日期格式应符合iso8601[w3cdtf]规范,并使用yyyy-mm-dd的格式,其中yyyy是年,mm是月,dd是日。如政府信息发布日期另有实施日期的,实施日期在内容描述中说明。

例:产生日期:2002-09-20

3.发布机构

发布机构是指信息的责任者。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信息为几个机构联合产生时,文件类以谁编制文号,则该机构为发布机构;非文件类以谁为主编制,则以主编制的机构为发布机构。发布机构应使用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例:发布机构:本溪市政府办公厅

4.内容描述

内容描述是对信息内容的解释和说明,用来帮助用户确定信息是否符合他们的需求。内容描述应包括:主要内容、实施日期、重要数据和有必要说明的事项等。描述应尽可能简洁,但不能是其它数据项(例如标题、发布日期、发布机构等)的重复,内容描述一般控制在100个字数内。

例一:信息名称:《本溪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内容描述: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主要对应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界定,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原则、组织实施部门、责任机构、监督部门,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申请和答复方式、救济途径等。

例二:信息名称:本溪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内容描述:办法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承办机构、所有权、结算方式、缴费基数以及增值运行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并界定了管理中的违纪或违法行为和追究处理的办法。

例三:信息名称: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内容描述:×年×月至×年×月本溪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上下限变动情况的表格。

5.索取号

索取号是为信息索取方便所赋予的一组代码。由分类号、目录编制年份、流水号组成,三部分号码用“一”相连,其结构为:分类号-目录编制年份-流水号,总长度为16位字符。

(1)分类号按目录分类的结构层次编制,由9位数字表示。其中:

一级类目为机构代码,由3位数字表示,具体编码见附件3。如市政府办公厅机构代码为101。

二级类目由1位数字表示,为0-9,即机构职能类为0、政策法规类为1、规划计划类为2、业务类为3、其它类为9,4-8为扩充类,可由各部门和单位自行确定。

三级、四级以下类目共由5位数字表示,其中三级类目由2位数字表示(01-99),四级类目由3位数字表示(001-999),在保证五位数字不空缺情况下,可根据自己的实际进行设置;亦可按下面建议的两种情况进行设置:①当类目设置到三级为止,没有四级时,5位数字只编2位,后面3位数字采用补“0”,保证5位数字不空缺,即从“01000-99000”进行编制;②当类目设置到四级为止时,三级类目为2位,从01开始编;四级类目为3位,从001开始编。

(2)目录编制年份由四位数字表示,此次编制的目录和指南为2010年产生的政府信息,故编制年份为“2010”。

(3)流水号由三位数字表示,从最低一级类目按年度开始编制的小流水号。

(4)编制结构具体表现形式为:

例一:××市民政局的类目设置为三级类目。该机关的一级类目的机构代码为108,二级类目为2类规划计划,三级类目为01类民政工作发展计划,是2009年编入目录的,流水号为001,索取号可表示为:

例二:本溪市民政局的类目设置为四级类目。该机关的一级类目的机构代码为108,二级类目为3类民政业务,三级为01类社会救助,四级为001类办事指南,是2010年编入目录的,流水号为002,索取号可表示为:

6.关键词

关键词是为方便公众查找而设立的一个用于信息标引和检索的数据项。它是一组表达某一主题具有代表性的习惯性用词,它可取自信息的题名或正文用以表达信息主题并具有检索意义的非规范化的词或词组,也可以是公众已认同的俗语。在编制信息目录过程中,每条公开信息可标注2-10个关键词。

例:关键词:户口 工资

7.文件编号

文件编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件编号包括发文字号、标准规范文件的统编号等。

例:本政发[2000]18号

(三)入编文件时限和层级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公开本级现行文件,时限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但涉及行政审批、许可、行政执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类的文件不受层级要求,即:中央、省、市三级文件,须由我市行使行政权力的部门予以公开。

(四)电子目录制作

电子目录采用excel电子表格进行著录。

附件2:
本溪市××县(区)人民政府信息
公开目录编制说明(样本)

一、编制目的

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机关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特编制本目录。

二、入编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本目录共收编了172条信息,其中:机构职能类4条,政策法规类47条,规划计划类5条,业务类116条。

三、机构名称及代码

机构名称:本溪市××县(区)人民政府

机构代码:205

四、数据项释义

1.索取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索取政府公开信息的一组代码。

2.信息名称:反映信息的主要标题。

3.内容描述:信息内容简介。

4.产生日期:信息形成时间。

5.发布机构:信息的责任者(联合发文的,以编制文号的机关为发布机构)。

6.文件编号: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件编号包括发文字号、标准规范的统编号等。

五、索取号编制规范

为便于信息检索和更新,本索取号由分类号、目录编制年份、流水号组成,三部分号码用“-”相连,其结构为:分类号-目录编制年份-流水号。分类号由四级类目组成,其中:一级类目为机构代码(即205);二级类目由1位数字表示,机构职能类为“0”,政策法规类为“1”,规划计划类为“2”,业务类为“3”,其他类为“9”,4-8为扩充类;三、四级类目共由5位数字表示,三级类目由2位数字表示(01-99);四级类目由3位数字表示(001-999),如该类别没有四级类目,则以000代替;目录编制年份由4位数字表示;流水号由3位数字表示,从最低一级类目开始编制的小流水号。

六、使用本目录注意事项

1.本信息目录的内容为本溪市××县(区)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原则上收录的政府信息为2010年当年产生的政府信息。

2.本信息目录中的所有资料只是规范性公文和基于普遍的、一般的社会事例进行了总结与归类,仅供一般参阅。凡涉及具体的、特殊的个案处理,可直接致函有权机关申请查阅信息。

3.了解本信息目录中的详细资料,请查阅公开信息的文本内容。

附件3:
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样本)

一、机构职能(代码:0)

二、政策法规(代码:1)

1.社会救助(代码:01)

(1)法律、法规(代码:001)

(2)规章(代码:002)

(3)规范性文件(代码:003)

2.社会福利(代码:02)

3.老龄工作(代码:03)

4.优待抚恤(代码:04)

5.退伍安置(代码:05)

三、规划计划(代码:2)

1.民政工作发展计划(代码:01)

2.民政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代码:02)

3.实施市政府相关实事项目(代码:03)

四、民政业务类(代码:3)

1.社会救助(代码:01)

(1)办事指南(代码:001)

(2)工作开展情况(代码:002)

(3)各类标准(代码:003)

2.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代码:02)

3.社会福利企业管理(代码:03)

4.老龄工作(代码:04)

5.优待抚恤(代码:05)

五、其他类(代码:9)

附件4:
本溪市人民政府信息
公开事务专门机构(样本)

单位名称: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机构: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1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4-2218130

传真号码:0414-2218131

邮政编码:117000

电子邮箱:bxsfgwbgs@163.com

监督方式及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部门监督电话:0414-2218137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18号邮编:117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附件5: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机构及机构代码

机构名称

机构代码

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

1

市政府办公厅

101

市发展和改革委

102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03

市教育局

104

市科技产权局

105

市民委(宗教局)

106

市公安局

107

市民政局

108

市司法局

109

市财政局

110

市人社局

111

市国土资源局

113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

114

市房产局

115

市交通局

116

市农委

117

市畜牧兽医局

118

市水务局

120

市林业局

121

市外经贸局

122

市服务业委

123

市文化广电局

125

市卫生局

126

市人口计生委

127

市审计局

128

市综合执法局

129

市环保局

130

市体育局

131

市统计局

132

市安监局

133

市外事(侨务)办

134

市政府金融办

135

市政府法制办

136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38

市旅游局

140

市人防办

141

市供销联社

142

市爱卫委

143

市档案局

145

市物价局

146

市城投公司

148

市经合办

149

县(区)、高新区

2

本溪满族自治县

201

桓仁满族自治县

202

平山区

203

明山区

204

溪湖区

205

南芬区

206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7

公共企事业单位

3

市供暖办

301

市客运集团

302

本溪供电公司

303

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304

市邮政局

305

市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306

中省直单位

4

市气象局

401

市国税局

402

市地税局

403

市工商局

404

市烟草专卖局

405

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

406

市质监局

407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408

本溪银监分局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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