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0〕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南昌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南昌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优化我市消防安全环境,决定从2010年起至2012年在全市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大力实施依法治火、监管控火、科技灭火、全民防火战略,扎实推进责任体系、监管能力、基础设施、消防力量、宣传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消防工作格局,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围绕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实现社会火灾防控方式大转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大提高,城乡消防基础建设大发展,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大完善,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走在全省前列,达到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性火灾事故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刘家富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武、市公安局副局长马世国、消防支队支队长徐伟保、政委黎学军任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成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徐伟保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组织、指导、协调、宣传等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实现火灾防控方式大转变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将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大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防火安全委员会建设,完善政府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工作督查、年度考评及奖惩机制,研究解决公共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2、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抓好城市(镇)消防规划编制、调整和实施。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与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实施。2010年,县以上城镇老城区市政消火栓达到国家标准的100%,80%装有市政管网的乡镇按标准安装市政消火栓,2011年全部按标准安装完成。无市政给水管网的乡镇,要同步建设蓄水池和取水点。加强现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低洼危旧房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年组织对下级政府完成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验收,对本级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和表彰。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
(二)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实现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大提高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建立“单位法人代表主责,消防安全管理人主抓,安保部门落实”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设立消防工作专项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建立专职、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配备消防装备器材车辆。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2010、2011、2012年,全市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分别达到60%、80%、100%。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定期组织训练和考核,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公共空间、对外区域要设置疏散示意图和温馨小贴士等消防公益宣传。落实消防教育培训上岗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三)夯实社区、农村“四项基础”, 实现城乡消防基础建设大发展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有条件的乡镇成立消防办公室,落实1-2名专职人员,其他地区乡镇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2011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城市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加强社区消防改造,要按低洼危旧房改造要求,达到“六个一”的标准(即:打开一条消防通道、每户配置一个2kg灭火器、进行一次室内电气线路穿管工程、设置一块消防宣传橱窗、每户安装一个空气开关、铺设一条室外消防管路)。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有条件的乡镇、社区要在傍晚、午间等重要时段进行消防安全警示。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乡镇、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街办要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全面完成2010年合同制消防员征招任务,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国家重点镇、gdp超过亿元的乡镇要建立配备消防车或具有灭火功能的多用途车辆的政府合同制消防队;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火灾扑救演练和业务考核评比活动。2012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围绕“四个基础”,对照社区、农村消防工作标准,开展达标创建活动。2010年、2011年、2012年,全市社区和乡镇消防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50%、80%、100%,村庄消防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10%、30%、60%。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实现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大完善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2010年,全力做好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和中博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合用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11年,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合用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力做好七城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切实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执法中的廉政建设,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推动公安派出所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能。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精心组织主题消防宣传和“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社会传媒资源开展消防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各县(区)、新区(开发区)要设立不少于3块显著的大型固定消防宣传牌。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党校”,2010年、2011年,各县区注册成为中国消防志愿者人数分别达到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数量的2%、3%。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和中小学生教学内容。充分发挥消防博物馆、防灾馆、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建设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依托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开展,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创建消防专业技术人才库,成立技术服务队。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加强新型产业消防管理,不断深化监督执法勤务改革。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资格认证制度。
五、工作步骤
(一)2010年强基创新
对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行动员部署;开展试点工作:分别在东湖区开展提高监督“四个水平”建设试点工作,在西湖区开展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试点工作,在青山湖区开展公安分局、派出所消防管理方面建设试点工作,在新建县开展落实政府“四项责任”和乡镇、农村“四个基础”建设试点工作,在南昌大学、嘉莱特和平酒店、财富广场等单位开展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活动;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建设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完成年度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二)2011年攻坚创优
编制出台《南昌市“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以试点单位经验为基础,推进全市构筑 “防火墙”工程;继续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合用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力做好南昌第七届城市运动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在全市所有重点单位中推广社会单位标准化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消防工作专门机构正常开展工作;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专(兼)管理人员;加大警务公开力度,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2012年达标创先
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专(兼)管理人员正常开展日常工作;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的消防安全,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乡镇、街办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并达到队伍建设标准;将消防知识纳入学历教育、医务教育、职业教育以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培训内容;全市所有人员密集场所达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入全省先进行列;组织人员对各县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行达标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逐级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研判本地形势,制定下发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大力宣传报道工作动态,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要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力争在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二)整体推进,广泛宣传。各地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结合城市经济基础建设同部署、同发展、同推进,针对四项工作重点,分别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并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借助消防宣传“六进”等载体,全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和时间范围,形成强大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构筑社会安全“防火墙”工程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年度消防目标任务范围,每年进行考核验收。适时组织对各地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厉追究责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由单位对照标准自我评价合格后,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申报验收。要认真梳理、总结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中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快解决制约消防工作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巩固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
(四)落实责任,奖优惩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根据各自任务分工,逐项细化分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目标任务,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帮扶机制,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蹲点帮扶;要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启动问责机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市政府将结合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考评,一并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组织检查评比。